林盛法庭妥善处理一农民工上访案件
发布时间:2010-02-02 15: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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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院林盛法庭妥善处理一起农民工上访案件。2010年1月26日,张某到林盛法庭起诉,要求刘某给付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院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要求林盛法庭尽快妥善处理此案。林盛法庭经原告申请,考虑到原告的实际情况,依法为其实行司法救济,缓交了诉讼费。经调查查明2009年房屋开发商刘某开发建设我区林盛堡镇林源小区2号楼,刘某将该工程项目部分工程承包给张某,张某雇外地民工一百余人参加工程建设。工程完工后,刘某以无钱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后刘某下落不明,引发部分农民工上访。在2010年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期间,部分外地民工到沈阳市上访,要求给付工资。我区领导多次召开联席会,解决拖欠林源小区农民工工资问题。在今年省两会期间,部分农民工又到省里上访,此案引起省市领导关注。1月30日,在得知被告刘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这一情况后,林盛法庭庭长黄丹凤、审判员褚振丰放弃休息日,马上到公安机关对刘某进行询问,了解案情,依法向其送达了法律文书,确定了开庭日期。现农民工上访情绪已经得到缓解,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林盛法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