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我院执行分局将沈阳某针织品有限公司拖欠的464973元工资发放到193名工人手中,次日,工人代表送来锦旗,感谢执行法官公正执法、热心为民。
2009年7月3日,我院立案受理了沈阳某针织品有限公司拖欠193名工人工资执行案,进入执行后,因申请执行人对相关执行程序不清楚,多次到区信访局上访。为避免矛盾激化,院领导先后五次到区信访大厅接待上访代表,与他们座谈,向他们讲解法律规定,取得他们对法院工作的信任。之后,本院对被执行人没有被保全的财产进行清点、查封后,立即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并垫付了评估费。经过二次拍卖,将被执行人的部分财产卖出,在准备给工人付款时,因案外人对被拍卖的财产所有权提出异议,付款被迫停止。工人这时情绪又有些激动,执行分局一面做工人的稳定工作,一面立即启动裁决程序,在裁决过程中,因需要对一些韩文证据进行翻译,执行分局当日就委托翻译公司对相关证据进行翻译,并垫付了翻译费。裁决组做出驳回案外人异议裁定后,于2010年2月4日,召开了案件款发放大会。在放款大会上,工人们拿到属于自己的工资都激动不已,一位工人在拿到工资后表示要感谢苏家屯区的执行法官为自己要回了血汗钱,可以安心过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