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晶,女,197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八一法庭庭长。周晶同志在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工作16年,一直从事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她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带领全庭的各项工作走在了法院前列,尤其在以下五个方面工作取得的成绩斐然,效果突出。
一、 加强司法为民窗口建设
周晶组织全庭积极推行多项措施,加强“窗口”建设,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一是实行案件即诉即立和判后答疑制度。对当事人起诉需要补充材料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在案件裁判宣告后向当事人讲明裁判的事实和法律依据,针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认真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尽量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开设立案专线电话,为群众提供全天候的立案、咨询及信访等服务,并提供诉讼知识小册子等诉讼指引服务。
二、探索创立审判新机制
周晶一直在积极探索创立审判新机制、快捷审理案件上下工夫。推行预约开庭、上门调解、巡回办案等措施,便利群众诉讼,提高当庭宣判率。对于边远村居案件,法庭通过深入村居预约开庭,深入乡村巡回办案、上门调解,文书送达到户,开庭审理到村,把法律送到群众家门口,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和炕头,为村民节省往返法庭的时间与财力,确保农民群众诉讼与生产两不误。
三、注重调解促和谐
周晶始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将调解、和解贯穿于立案、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并带领全庭干警切实实行相关的制度。一是实行立案调解制度。对能即时清结或当即履行的案件,经当事人请求或同意,在立案阶段直接调解,审结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加强诉讼调解。在诉讼阶段,对义务人履行信誉较高的,法庭积极促成当事人自行和解,当场履行;对义务方履行能力明显欠缺的,建议附条件调解,保证执行的落实。三是加大涉农案件调解力度。对群体性的、矛盾特殊的涉农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尽量简化程序,加强诉讼指导和诉讼风险提示工作。对通过诉讼途径不一定能取得好效果的涉农纠纷,在立案前先协同相关单位、个人或乡镇党委、政府,力争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妥善解决。
四、注重业务学习和对法官的思想培养
周晶同志一直鼓励全庭同志努力钻研审判业务,及时总结审判中的工作经验及过失,形成了探讨工作的好风气,案件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在思想方面,她鼓励多办案,办好案,更好的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
五、大力宣传行政诉讼法律知识。
周晶采取不同的形式宣传民事诉讼法律方面的知识,采取了巡回审判,听取人民群众对民事审判的呼声,拉近辖区人民与民事审判的距离。周晶同志深入社区宣传诉讼有关方面的法律知识,送法下乡使普通民众接触到法律知识。
周晶同志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秉公办事,依法办案。她同时还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和司法能力,通过制定具体的制度和实施活动细则来进一步促进民事审判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