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光同志在思想上能够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学习科学发展观,审视过去,总结经验,规划未来,认真学习体会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真正在思想上武装自己,提高自己;能够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真正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淡泊名利,扎实工作。在提高自己思想的同时,他也能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协助大队长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法警大队工作顺利开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在工作上,该同志积极协助大队长工作,全年共参与刑事案件值庭和押解人犯579余人次,协助执行案件283余次,同时较好地完成了院领导交给的控访任务。
在全年所完成的工作任务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人犯串供,自伤、自残、脱逃、行凶现象,无一次事故发生,装备戒具管理工作也无丢失现象。
在市法院警察支队的“大练兵、大比武”中,该名同志能积极参与市法院法警支队在仙人岛培训中心组织的“大练兵”活动,规范了法警押解、看管、值庭、安全检查、应对突发事件等警务技能,不断提高了法警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技能。协助法警大队大队长参与“大比武”活动,并在该活动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了院领导及全体同志的好评。
在学习上,该同志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司法警察的有关业务知识、法律知识,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司法警察。理论业务方面,系统的学习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行为规范(试行)》、《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司法警察值庭、押解、看管、安检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并按条例要求进行规范和演练,协助大队长组织大队制定和演练了押解、值庭、看管中处置突发事件的方案。通过扎实的教育培训,使全体干警在政治、体能等综合素质方面得到了全面的提高,全队素质稳步提高,进一步提高了我院司法警察队伍保障审判工作,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法警大队在2010年全年圆满的完成了工作,为2011年打下了基础。
在廉政方面,该同志能够做到警钟长鸣,不犯错误,不为案件说情,无接受当事人吃请的现象,更无接受礼金、礼物现象。
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 李鸿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