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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春雨市法院系统2010年度优秀司法工作者(并记个人三等功)
  发布时间:2011-05-23 12:25:44 打印 字号: | |

胡春雨,男,1971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副主任。具体负责全院干警的考核、交流、任免、奖惩、调配、工资调整、福利、业务培训和法官晋级等工作。

该同志在2010年的工作中能够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时刻以“三个代表”的思想为基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切实践行“三个至上”的司法理念,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各级领导的带领下,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一、  重视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

今年他起草制定了苏家屯区人民法院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2010年度实施细则》、《“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工作计划及目标》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让“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深入全院干警头脑,不断改进全院干警司法作风、提升司法能力、完善审判管理、加强指导监督,并充分发挥法院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二.尽心尽力,完成本职工作。

1.在业务培训方面:根据省高院、市法院的部署,他全年共

组织154人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理论素养,较好地完成了业务培训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在队伍建设方面:组织干警评选出院先进党支部和院优秀共产党员;负责组织向省法院、市法院推荐申报林盛人民法庭庭长黄丹凤同志参加全国优秀法官的评选活动;向区创先争优领导办公室推荐优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3.在组织人事和法官晋级工作方面:为新录用人员办理了录用手续、组织人事工资关系;为2009年录用人员办理了转正手续;

24人晋升了法官、警衔等级;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省市法院交给的新版法院人事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同时能够完成工资等人事工作。

4.团结协作,与政治处其他同志完成院领导交给其他工作任务: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了沈阳市法院系统第六届职工运动会,从组织报名到购买服装、运动器材,到现场组织运动员参加各类比赛,洒下了他大量的汗水。努力工作终究会有回报,在本届运动会上,我院获得了优秀组织奖,部分田径赛项目成绩获得历史性突破。

5.今年他还较好地完成了院里交给的其它一些工作,如对外省调入我院的人员和新招录的公务员进行政审考核工作,编写一些组织人事方面的调研材料,每月协助纪检监察室检查全院的着装、开庭纪律等事项,组织迎接市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的二次卷宗检查,组织举办了法院迎新春联欢会,组织全院干警为玉树地震灾区捐款,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体检等工作。每项工作都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责任编辑:苏家屯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