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丹凤,女,1970年4月出生,法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1年10月到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现任林盛堡人民法庭庭长。十年来,她兢兢业业,廉洁自律,以情办案,依法判案,结案数一直居于全市法院前列,10年共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112件,无人为上访案件和超审限案件。她从1998年到2008年连续7次被沈阳市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并被评为优秀法官;被市政府评为“三·八红旗手”; 2008年被评为沈阳市劳动模范;2007年被省法院评为调解能手并记二等功。2009年被评为省劳动模范。2007年,她所在的法庭被省高院评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黄丹凤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2011年被评为省“三八红旗手”、辽宁省十佳法官并记二等功。
一、 服务大局、能动司法。
黄丹凤所在的林盛法庭辖区内有几百家民营企业,面对罕见的金融危机风暴,作为经济发展的主体,一些企业陷入困境,企业之间的纠纷日益增加;有大型国有煤矿等国有企业,工伤、保险等纠纷及工人上访令企业领导头疼不已;还有因哈大高铁、大伙房房水库引水工程、沈营公路、煤矿沉陷区搬迁改造等工程中引发矛盾各类纠纷,如不能妥善解决,势必会脱全省经济发展进程的后腿。是“坐堂”问案,还是主动“出击”?黄丹凤带领全庭同志通过苏家屯区法院开展的法官“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的五进活动,结合“千名法官进百企”活动,将司法服务的空间前置到企业门口,将司法服务的重点延伸至企业管理中,确定了福林特变、林盛煤矿等典型企业联系名录,落实点对点服务。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的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为有效应对金融危机作出了积极贡献。
2009年7月,黄丹凤受理了一件企业之间的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某彩板厂为原告某电缆厂的厂房顶部加工彩板,被告施工后,原告发现厂房漏雨,影响到企业生产,原告起诉被告。因此案漏雨的原因需要鉴定,但鉴定需要的高额费用、漫长的等待使原、被告双方都左右为难。黄丹凤把此案的工作重点放在了调解上,通过让鉴定部门做双方的工作,经过多次调解,找到了让双方都易接受的的调解方案,既解决了原告的生产问题。又减轻了被告的经济负担,实现了两个企业的双赢。
2008年末,苏家屯区沙河堡镇吴家屯村村民吴某的一口灌溉水井被大伙房引水工程项目部在施工中征用,但双方没有达成补偿协议。2009年5月,吴某到林盛法庭起诉。黄丹凤指示承办法官立即到施工现场和该项目部住所地找到项目部负责人了解情况。经查该项目部只负责施工,不负责对征地的补偿和赔偿,征地等事项应找开发单位,但其可以同开发单位协调此事。因时值插秧季节,再拖延几天,会给农户带来更大损失,如果矛盾激化,还会影响该项目工程进度。经过她与多方协调,项目部与吴某达成赔偿协议,由项目部一次性补偿吴某损失费用人民币4万元,吴某撤诉。此案的办案效果受到了区领导和媒体的一致好评。
二、扎根基层、司法为民。
林盛法庭远离城区,十年前交通不便,工作条件艰苦,工作量大,大多数同志都不愿意到法庭工作,更何况是女同志。而黄丹凤2000年自告奋勇到林盛法庭工作,一干就是十年。现在法庭的干警换了一批又一批,唯独她还留在基层,见证了十年来法庭的发展。但她从未考虑换个工作轻松点的庭室,坚持留在了工作越来越繁重的法庭。案件逐渐增多,她经常牺牲午休时间接待当事人、开庭审理案件、起草法律文书,有时顾不上吃午饭;送达难,她就不计雨雪、不分早晚,到老百姓的家中乃至田间地头送达;群众诉讼不便,她就到老百姓的家中开庭,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她在丈夫和孩子的眼中,是一名不称职的妻子和母亲,但是,她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却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好法官,在同事眼里她是一个可亲可敬的好庭长,在领导眼里,她是一个办事敢负责任、让领导放心的同志。
黄丹凤从小生长在农村,对农民有着特殊的感情,在审判中,她把这种感情化为对农民的理解和同情,更作为化解农民诉讼难的动力。 2007年年底,来苏务工的外省籍的12名农民工,来法庭欲讨还老板拖欠的血汗钱。此时距春节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她满怀对农民工的同情和对拖欠工资的老板的愤慨,来到被告某建筑公司,苦口婆心的宣讲政策和法律法规,经过两天的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于打动了被告老板的心,当天将拖欠12名农民工的工资款全部给付。这12名拿到血汗钱的农民工眼含热泪对她说:“大姐,太谢谢你了,这是我们的救命钱,你是我们的救命恩人!”说着,他们齐刷刷地跪在了地上,并且拿出200元钱,说——法官大姐,你真是当代的“包青天”,她面对他们的淳朴真实的感情,心里真不是个滋味。婉言谢绝了他们的好意,随后,她又联系车站为他们预订了回乡的车票。
2008年,她受理了林盛镇某村村民诉村委会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2000年,林盛堡镇征用包括该村民承包地在内的地块建学校,其余村民均同意让地,唯独该村民因索价过高没有与村委会达成协议。学校建成后,八年来没有操场,村民和学生家长都有意见,经常到有关部门和领导处反映情况。无奈村委会起诉该村民,要求解除承包合同。黄丹凤仔细分析案情,在区政协张主席、镇政府等多方面的支持协调下,使案件最终协调解决,村民获得补偿,学生们有了自己的操场,各方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
身边的同志总说黄丹凤愿意管闲事,在她眼里,群众利益无小事,无份内分外之分。2009年5月,原告高某来法庭起诉某工厂,要求落实其曾在该厂工作的退休待遇。她把案件交给相法官承办。经了解,高某在90年代初曾在被告的工厂工作,后来因故辞职不干,按理不应享受退休待遇,应驳回其诉讼请求。现原告和老伴年事已高,且有一个没有工作的儿子,一家没有生活来源。她了解有关情况后,多次同有关部门联系,想为老高一家办低保,但因种种原因,老高并不符合办低保的条件。最后,她又同当地政府和被告联系,几经工作,政府同意给老高家以救济的形式补助6000元,解决了老高的燃眉之急。
三、规范管理、争创一流。
林盛法庭一直是苏家屯区法院的先进法庭。2008年初,黄丹凤竞聘成为林盛法庭庭长。保持荣誉,使法庭的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成为黄丹凤新的工作目标。黄丹凤从规范管理入手,认真贯彻落实开展的“司法管理年”活动的各项要求,采取以实现审判流程网上管理为突破口,逐步建立和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等措施,加大司法管理工作的力度,使司法业务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通过管理要效益,提高了工作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工作中,黄丹凤率先垂范、清正廉洁,用自己的言行鼓舞和感动着身边的每一个人,提高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她首先把最难办,难啃的案子自己留下。2008年5月,中院发回重审的案件交给林盛法庭,她把这些费力的案子主动承办,经过努力,大部分案件都调解结案。庭内同志都由衷感慨:“如果自己办,能调解一件就不错了,黄姐调解三件,真不容易。”法庭大多是新来的同志,办案缺乏经验,但工作不失激情。她因势利导,针对不同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办案特点,在庭内走办案专业化、分工细致化的管理之路,使年轻干警快速进入工作状态和角色。她通过老帮新、老带新,使新手很快进入工作状态。三年来,林盛法庭换了三碴新兵,每个人都感觉在林盛法庭得到了锻炼,每个新人到法庭都被培养成工作骨干,林盛法庭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人才基地,成为输送人才得摇篮。良好的工作氛围,细致的工作管理,激发了法庭干警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法庭的各项工作,从案件质量、调研文章、信息宣传,文体活动都处于全院一流。特别是法庭文化建设上取得了长足进步,干警在充电的同时,大兴调研之风,全院的调研成果,多数出自林盛法庭,法院春节晚会,林盛法庭获得一等奖。林盛法庭成为苏家屯法院的标杆,最高法院、省市法院的领导先后到林盛法庭进行视察、对法庭的包括基础设施、调解、管理、文化建设各项工作都给予高度评价。
四、做好调解,人民满意。
黄丹凤在工作中,始终秉承“胜败皆明、案结事了”这一工作方针,把让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目标,积极主动、善解矛盾、解疑释惑、春风化雨。对案件尽可能地调解,对不得不下判决的案件,也要做好判后答疑,使双方的对立情绪降至最低。在她审结的3000余件案件中,调解率高达63%,调解案件数居全院第一位,2007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调解能手。
2008年有位村干部,因村里土地分配问题与村民王某产生纠纷,并将其打伤,王某将村主任告至法庭,要求对其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赔偿。案子到了黄丹凤的手里。刚开始,被告村主任很不配合,多次传唤不到庭,黄丹凤便亲自来到该村找村主任,村主任先是以自己是村主任需要工作为由不予理睬,尔后又称自己将人打伤是因为原告妨碍自己工作,应由司法机关先追究原告的责任为由拖延。黄丹凤在做了耐心认真的法律解释后,明确地指出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目的,打人都是不对的,将人打伤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作为一村之长,问题出了,要勇于承担责任,更应该在村民面前表现了高姿态。入情入理的分析,感动了这位村委会主任,并主动表态说,我相信法院的,法院怎么我都接受,结案后,这位村主任主动向被告履行了赔偿义务。原告拿到赔偿后,十分感慨地说,自古民不与官斗,我打赢了官司,都是因为法律,因为遇到了秉公执法的好法官。
2007的4月份,正值土地耕种的季节,农民吴某与农民陈某因土地租赁发生纠纷,原告坚决要按合同种这块地,被告坚持不让种。农时不等人,如果土地不及时耕种,损失可就大了。案件起诉至法院的当天,黄丹凤就将双方找到庭里,了解情况后,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和解工作,但被告年龄大,文化较低,就是听不进去理,和当事人呛呛几句后,不辞而别。黄丹凤当即顶着当天五六级大风,驱车请来镇司法助理,村委员会领导到被告家中,辗转又来到争议的土地里找到被告人,耐心细致宣讲法律,苦口婆心地真情开导,终于打动了这位倔强的被告人。原告适时地进行了土地耕种,被告也全额拿到了土地租赁费用,双方都对这样的处理结果很满意。
五、注重联动、促进和谐
林盛法庭地处城乡结合部,历史遗留问题多,一些信访积案多年未能解决,调解难度更大。黄丹凤在审判中认识到审判和信访工作其实是一盘棋,她提倡和注重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 注重加强与司法所、乡村社区民调组织的协调联络,并广泛动员律师等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构建以法庭为主导的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配合的全方位调解体系该机制的建立,使得法官在解决纠纷时可以充分利用社会各界的力量,汇聚民智,使得纠纷更多的化解于诉前。如红菱堡镇某社区一居民因倾倒垃圾致下水堵塞,与一楼居民产生矛盾,一楼居民将水阀关闭,影响了居民正常生活,经社区和镇司法所调解都没有效果。司法所请黄丹凤出面进行调解。她从法律后果和邻里之情的角度对双方进行调解,并设计了对双方都有力且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解决了这起邻里纠纷。2009年,在她组织协调下,林盛法庭率先在辖区的所有乡镇都设立了巡回审判庭,并在每一个乡镇都设立至少两个巡回审判点,通过巡回审判,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判决,将大量的民间纠纷及时解决在基层,将大量的社会矛盾妥善化解在乡村。2008年,她了解到,辖区内十里河镇柳条沟村村民拖欠村委会水电费数目较大,严重制约了村经济的发展,成为束缚村班子工作的一块顽疾。她带领庭内同志主动上门服务,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共为该村清理陈欠款50余万元,受到当地政府的好评。二年来,林盛法庭共开展巡回审判80余次,就地调处民事纠纷210余件。
信访工作既是重点又是难点,为此,黄丹凤在工作中做到未雨绸缪。2006年4月,她处理了一起原告代某与被告某村委会及第三人某电力厂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三农”案件,处理不好有可能挫伤农民的积极性,甚至引发集体上访,鉴于第三人某电力设备厂已在征用的土地上建造了厂房,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还是按规定进行补偿成了该案的焦点。尤其是与原告相同的情况还有18户农民,虽然这18户农民已经与被告达成了协议,但实际上这18户农民是处于观望状态。类似情况在我区的其他乡镇是普遍存在的,极易引起连锁反应。她接手此案,并在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后,出于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高度敏感性,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向区政法委汇报。考虑到既要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又要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发展,最后她苦口婆心做原、被告双方的思想工作,使其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避免了一起可能越级上访甚至进京上访案件的发生。
十几年来,黄丹凤同志以对法律的忠诚、执著的信念、清廉的操守支撑起审判事业的天空,做到了金钱面前不动心,人情面前不动容,困难面前不动摇,心系审判,情系民众,为审判事业做出巨大贡献,为神圣的审判事业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