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重协调 一季度实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3-03-14 12: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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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庭结合工作内容实际和案件的特殊性,狠抓审判管理,把“加大协调力度,降低上访案件”作为行政审判的工作重点,努力化解官民矛盾,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实行四级逐级介入的协调机制,即办案人、庭长、主管院长、院长逐级参与。经过实践取得了明显效果。一季度行政诉讼案件协调结案率70%,较去年大幅提高。日前审结的原告李香玲诉某行政机关行政登记案,原告认为被告为其办理契税证的行为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情绪激烈,坚决要向法院讨说法。办案人多次向其释明法律规定,原告不予接受;行政庭庭长参与协调,对原告和被告代理人同时做工作,仍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最后主管院长亲自通过被告主管领导协调,使案件顺利结案。原告撤诉的同时,被告对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作了适当调整。该案的协调解决,充分体现了苏家屯区法院行政庭采用四级协调机制发挥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