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科学评价全院干警的审判质量和工作业绩,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全院干警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确保全面保质、保量地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达到提高审判效率、减少审判瑕疵、强化队伍建设和提高人员素质的目的, 近日根据院党组的工作安排,审管办结合上级法院质效考评重点及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2012年度审判质量和工作业绩考评办法(试行)》。
该办法坚持科学合理、便于类比、简单明了、直观清晰的考评原则,采取各庭申报、本人确认、公开公示、复查监督的考评程序。考评结果与年度考核确定等次、评先晋级、记功嘉奖、岗位交流、错案责任追究、业务培训挂钩。
考评对象为本院各部门及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考评内容为审判(执行)质效考评,从质量指标、公正指标、效率指标、效果指标、综合指标等方面综合考评。考评方式分为月度考评和年度考评。
该办法于2012年4月13日经本院第10次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印发全院各庭、处、室、队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