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我院执行一庭成功执结一起赡养费执行案件纠纷,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1年10月份,年龄高达83岁的查某到法院状告自己的四个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法院审理后判决每个子女每月给付母亲150元赡养费。2012年4月份,查某因四个子女未给付法院判决的赡养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当执行法官去寻找几个被执行人时,老人的两个儿子却避而不见,对执行人员电话拒而不接,执行陷入困境。望着白发苍苍的老人,执行法官为难了,此案标的虽小,但八旬老人将自己儿女诉至法院,也是无奈之举,而且事关老人的基本生存,群众利益无小事,一定要尽快想办法解决!于是执行人员又分别做老人两个女儿的思想工作,释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将两个女儿的工作做通,不仅同意给付赡养费而且还配合执行人员去做老人两个儿子的工作,最终在老人两个女儿的配合下,找到了老人的两个儿子,在强制措施的威慑和强大的思想攻势下,老人的两个儿子也把赡养费送到了法院。老人捏着手中的钱,动情的对执行人员说:“谢谢你们,没有你们,我的生活就没有着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