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5日,林盛法庭大量运用调解、劝说、教育等方法通过努力成功化解了一起已引发暴力事件的退伙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2012年5月2日,林盛法庭受理一起丛某诉韦某、李某二人退伙纠纷一案。收案后,办案法官通过查看案卷以及与双方当事人了解沟通后发现原告丛某与被告之一李某原是同学,感情一直很好,后二人合伙经营水果店,经营初期双方合作非常默契。但后期双方因为经营理念以及财务问题发生争执,甚至发生伤害事件,致使水果店无法正常经营,双方协商退伙不成,即向法院起诉。面对这个案子办案法官觉得不能按照以往审理普通民事案件的方法来审理,否则无法从根本上化解双方之间的积怨,实现不了案结事了的目的。因此办案法官在审理这起案件时,在庭审前、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深入耐心的交流,劝说双方都要冷静的分析处理这一问题,并提出调解协商的建议。最初原、被告双方因以往的积怨而拒绝和解,但随着办案法官多次的调解劝导,双方都逐渐冷静下来,最终在办案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在退伙费问题上都做出了让步,达成调解协议,在化解矛盾的同时也维护了双方的友情。在达成调解协议的当天,办案法官动员被告当庭给付原告28万元,法庭使调解书当庭执行完毕。法庭的警车全程护送原告到银行将28万元存入银行。最终使得该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原、被告双方对于林盛法庭法官急百姓之所急,想百姓之所想,一心服务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表示由衷的感谢,该案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