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不断提高我区居民法律意识,按照沈阳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及我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我院组织部分干警到我区商业大厦门前进行普法宣传。
为了更好地开展此次宣传活动,我院从相关业务庭室选取了6名年青的业务骨干,通过悬挂条幅标语、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先后为50余名群众解答了关于土地纠纷、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及诉讼程序等方面的问题,6名同志冒着严寒,发挥各自的业务专长,耐心地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讲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为他们答疑解惑,解决问题。
我院开展的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得到了我区相关单位和辖区居民的认可,为提升我区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