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组织全体在职法官宣誓
发布时间:2013-03-14 1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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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增强人民法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宣誓规定(试行)>的通知》,按照市法院党组的要求,我院于2013年1月14日上午8点30分在五楼会议室组织全体在职法官,以宣告誓词的方式,对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正廉洁司法,自觉接受监督,作出郑重承诺。
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高铁军同志担任领誓人,全体宣誓人统一着冬装、白衬衫,并佩戴红领带、小法徽、白手套。全体宣誓人精神饱满、斗志昂扬,大声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
本次宣誓彰显了法官的使命意识、宗旨意识和法律意识,宣示了法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庄重曾诺,表达了法官始终秉持“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原则,秉公办案,献身人民司法事业的决心和信念。对于加强人民法官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法官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