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院内合同制人员管理,提高合同制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更好地开展法院各项工作,近日苏家屯法院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出台了《苏家屯区法院合同制人员考核实施方案》。
《方案》(简称)决定对区法院司法警察、速录员及司机等7类合同制人员于每年年中、年末进行两次考核,成绩由业务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部分成绩组成,由主管院长、政治处及所属部门负责人等分别打分,最终取两次成绩的平均分,按人员类别进行排序。根据考核结果,由院党组研究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近年来,苏家屯法院始终坚持以考促院的工作方针,制定科学的管理考核方案是苏家屯区法院本届党组的工作重心之一。此项《方案》实行分类考核的原则,工作导向明显,任务要求明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与针对性,《方案》的出台鼓舞了合同制人员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激励了合同制人员勤奋工作、锐意进取的精神,促进工作质效的提高,受到全院上下一致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