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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高度赞扬陪审员金一川高院长为此做出批示
当事人高度赞扬陪审员金一川高院长为此做出批示
  发布时间:2013-10-08 14:45:00 打印 字号: | |
  2013年6月24日,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铁军同志收到了一封表扬信。表扬信是营口市老边区柳树小区居民宋吉鼎老人所写,该老人今年76岁,因苏家屯区沙河街道一包工头欠其工资到我院林盛人民法庭起诉。他到法庭时已接近中午,林盛法庭负责接待的金一川同志热情接待了他。老人年纪大,书写起诉状经常出错,金一川同志不厌其烦地耐心指导他书写起诉状,连中午饭都没有顾得上吃。最后,待老人书写完起诉状之后,金一川同志把老人送出法庭大门,并告知其回家乘车路线,使老人满意而归。老人在信中写到:我的家人非常高兴,说这么远的路程,当天就返回了营口,都说我遇到了一位好心的“女法官”,她不愧是党的好干部,这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值得每个人好好学习。

高院长在读完此封表扬信后,在信上做了如下批示:法院法官及其工作人员司法为民的每一举措,都是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人民法院的形象,树立党的威信。我们每一位法院同志都要向金一川同志那样,以自己的言行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长此以往,法院和法官的形象就会得到改善,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就会树立起来。

                  (政治处供稿)
责任编辑:苏家屯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