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开展“三评查”活动并取得预期效果,我院对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质量进行专项评查,制定并实施了《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规定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时,对所有呈报案件现场打分、填写计分表,由审管办每季度通报,评查结果将计入法官业绩档案,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评查的重点主要是办案人对案情是否熟练掌握,汇报内容是否完整,报告表述是否清楚准确,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无误等。
通过这种评查方式可有效提高审委会审判案件的质量,促进审委会审理案件程序更加正规化、规范化、严谨化,使我院的审判质量、效果进一步提升。
(审管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