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院“三评查”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2013年8月15日下午13时30分,民三庭庭长杜立文与代理审判员陈曦、人民陪审员宋庆华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吴姝担任法庭记录,在我院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张桂萍与被告沈阳市绿岛学校劳务合同纠纷一案。邀请我区五位人大代表及我院审委会委员旁听庭审过程。在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保证庭审程序合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案件的事实及证据的认定进行评议,当庭宣判。
闭庭后,我院审委会委员及区人大代表对合议庭庭审的过程及法官对庭审的驾驭能力、法官的逻辑思维能力均给予肯定,对不足部分提出建议。我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对庭审过程进行旁听也是希望公众能够对法院审理案件进行监督,从中总结不足,吸取经验,使得审判水平得以提升,为今后的审判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民三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