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院“三评查”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邀请市人大代表参与三评查的相关要求, 9月16日我院邀请了五位市人大代表和五位区人大代表对原告吕某、陈某某诉被告区民政局婚姻行政登记案的庭审进行了评查。
原告吕某、陈某某为达到个人目的,慌称结婚证丢失,要求被告区民政局补发,民政局根据二原告的丢失声明,为其补发了结婚证。现二原告因目的已实现,遂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证。经庭审审查,原告向被告出具的丢失声明是虚假的,因此前二原告已经法院调解离婚,二原告之间已非夫妻关系,被告再为二原告补发结婚证、确认二原告夫妻关系的行为是无效的,因此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为二原告补发结婚证的行为无效。庭审后,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及我院领导、审委会委员对庭审进行了评查。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对这次庭审活动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事实清楚,判决结果正确,而且当庭宣判体现了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和适用简易程序快审快结的特点,庭审活动完整、有序、合法。同时,市、区两级人大代表也对庭审中存在的不足和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地方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三评查”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共举办示范庭进行庭审评查活动6次,每次均邀请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参加庭审旁听和评查,这次,首次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充分体现我院党组对开展“三评查”活动的高度重视和务求取得实效的决心,表明我院干警自觉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我院深入开展好“三评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提高法院司法公信力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行政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