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法官耐心调解 双方矛盾化解
法官耐心调解 双方矛盾化解
  发布时间:2013-10-08 15:03:4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八一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争议多年的劳动纠纷案件,有效的化解了双方矛盾,进而促进了社会和谐。

姚广瑜系原告公司装卸工,其从2008年1月起到原告处工作。2010年12月26日姚广瑜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被告黄某系姚广瑜之妻,姚某某系姚广瑜之子。事故发生后,被告多次找到原告要求给付工亡待遇,补发双倍工资,加班费及五险一金等待遇,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2011年被告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姚广瑜与原告之间的劳动关系。仲裁机关依法确定了姚广瑜死亡系工亡,并认定了劳动关系。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被驳回。2013年1月二被告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工伤待遇,原告对仲裁结果不服起诉来院。

法庭在受理此案后,针对该案历时时间长,双方矛盾深的情况,办案人为了更好的处理案件,没有简单的下判,而是对案件进行了详细的了解、调查,力求找到双方利益平衡点,做到案结事了。通过换位思考等方式对当事人晓之以情、分析利弊,缓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双方主动接受调解,原告也从极度对立转变为主动履行,并将32万元赔偿款及时交付二被告,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案件的顺利审结不仅化解了矛盾纠纷,也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八一法庭供稿)
责任编辑:苏家屯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