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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屯区法院八一法庭荣获省青年文明号
苏家屯区法院八一法庭荣获省青年文明号
  发布时间:2013-11-20 15:01:3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共青团辽宁省委2012年度青年文明号评比中,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八一人民法庭荣获了辽宁省2012年度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这是对我院八一法庭近年来勤奋工作、争先创优的巨大肯定。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八一人民法庭坐落于沈阳市苏家屯区八一街道官洁街,是我院三个派出法庭之一。八一法庭在近年来秉承“四心”(即对待群众讲热心;化解纠纷讲耐心;审判案件讲公心;爱岗敬业讲诚心)和“五项承诺”(即首问负责,有问必答;文明高效,热情服务;忠于职守,弘扬正气;秉公执法,公正廉洁;为民司法,促进和谐)的创建承诺,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司法为民、服务百姓。八一法庭坚持以“公正与效率”为核心,以狠抓队伍建设为根本,培养和造就了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秉公执法、廉洁自律、爱岗敬业、业务精通的党和人民完全可信任的具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面对不断变化的复杂社会形势,面对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一次次经受住了考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八一人民法庭是一个和谐、上进的集体,每位成员都在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八一法庭庭长周晶同志从事法院工作近二十年,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000余件,无一错案和超审限案件。庭长周晶同志先后被评为沈阳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并荣记三等功、沈阳市青年岗位能手、2012年度沈阳市“三八”红旗手标兵、2012年度沈阳市法院系统十佳女法官、2012年度沈阳市公安局“十大模范警嫂”等荣誉称号,并连续七年被评为苏家屯区优秀公务员。八一法庭在庭长周晶同志带领下不断进取,取得了一个又一个骄人成绩。
责任编辑:苏家屯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