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区政协十三届四次常委会议精神,我院就如何加强物业纠纷案件审判执行力度,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针对物业纠纷案件送达困难,业主白天外出工作,法官利用早、中、晚 、周末等休息时间,对大批量案件进行集中送达。
二是充分发挥物业公司协助的作用,送达前要求物业公司提供业主详实信息、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或直接配合法院送达,这样有利于物业公司了解业主的实际困难及服务瑕疵情况,更有利于调解,化解矛盾。
三是发挥法制宣传作用,增强街道办事处、社区等相关单位的配合意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积极参与调解。
四是把法庭“搬到”社区,免去业主请假应诉的麻烦,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同时也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五是快立快执,加大执行力度。案件立案后,快速查找涉案业主的财产线索,做好强制执行前的调查工作,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六是针对物业费执行标的小的特点,对于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在银行查询到财产线索后,可采取冻结、扣划其银行存款的强制措施。完善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执行联动机制,采取灵活快捷的冻结、扣划方式,缩短工作时间以提高执行效率。
七是对查询不到存款信息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更加严厉的执行措施,直至罚款、拘留等。
八是联合物业公司加强对拒绝交费业主在物业管理法律方面的宣传,并释法析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