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区法院少年审判庭组织庭审观摩全面落实“庭审评查”工作
区法院少年审判庭组织庭审观摩全面落实“庭审评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3-11-20 15:02:55 打印 字号: | |
  按照我院“三评查”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2013年10月31日9时30分少年审判庭庭长刘英民独任审判,书记员李海霞担任法庭记录,在我院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史丽欣与被告沈阳市苏家屯区民主小学教育机构责任纠纷一案。邀请我区三位人大代表及我院审委会委员旁听庭审过程。在庭审过程中,审判员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阶段,查清了案件事实。

闭庭后,我院审委会委员及区人大代表对合议庭庭审的过程及法官对庭审的驾驭能力、法官的逻辑思维能力、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等方面均给予充分肯定。

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对庭审过程进行旁听不仅做到了社会对法院审理案件的了解、同时,提高了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对法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起到了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苏家屯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