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联络法官须知
一、申请联络法官需填写《申请联络法官登记表》。
二、申请人应为本院审理中的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
三、申请联络法官事由应在司法公开和诉讼事务工作范围内。
四、申请联络的法官一般为主审法官。
五、法官在申请人履行申请程序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联络申请人。
六、申请人因未取得法官联络需再次申请的,可选择联络相关庭长。
七、办理申请联络法官时间:
工作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4:00
申请联络法官须知
一、申请联络法官需填写《申请联络法官登记表》。
二、申请人应为本院审理中的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
三、申请联络法官事由应在司法公开和诉讼事务工作范围内。
四、申请联络的法官一般为主审法官。
五、法官在申请人履行申请程序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联络申请人。
六、申请人因未取得法官联络需再次申请的,可选择联络相关庭长。
七、办理申请联络法官时间:
工作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