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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屯法院多措并举实施立案登记制
  发布时间:2015-05-07 09:26:44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市法院立案登记工作会议精神,我院党组于428日下午召开党组会议,传达了市法院的会议精神,立案一庭组织全庭及相关人员学习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登记操作规程》,并将从51日起严格按照最高院的部署和省市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工作的具体要求开展工作。为保证立案登记工作的有效开展,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1、增加人员,新聘三名人民调解员和两名工作人员到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充实立案窗口和诉调对接工作;2、设立值班法官制度,全院法官和执行员每日轮流到诉讼服务大厅为当事人解答疑难问题,指导当事人办理立案等手续;3、设立院领导巡查制度,由主管院长和专职委员不定时的到立案大厅巡查,直接指导登记立案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及时解决;4、设立了人民调解员,全面完善诉调对接中心的工作,采用多元化的解决纠纷机制,解决当事人的矛盾;5、开通了与社区互联的网络视频调节系统,使当事人不到法院就可以得到法律援助;6、设立了纪检信访举报接待室,使当事人对法官和工作人员的举报、投诉有诉说之处;7、充分发挥网上立案预约的立案网站功能;8、立案大厅配备了轮椅、手机充电装置、医药箱等服务设施,方便当事人诉讼;9、加强安保工作,确保立案大厅秩序井然,使当事人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安全得到保障。

在立案工作中,我们还应及时找准问题,立行立改,避免因接待不及时、解答不正确、程序有瑕疵、工作不到位等引发的负面炒作,损害司法形象。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人大报告,做好应对工作。

   

(来源:法院信息第23期 )

责任编辑:苏家屯区法院政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