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新年上班第一天,苏家屯区法院按照上级法院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宣布《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暨审判执行团队组建工作实施方案》,经过动员部署、双向选择、党组决定等环节,顺利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暨审判执行团队组建工作,迈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一步。
为保障审判团队组建工作的顺利开展,苏家屯区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辽宁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暨审判执行团队组建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工作方案,按照分类科学、结构合理、权责明晰、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审判权运行配置机制要求,坚持以裁判权为核心、向审判执行一线倾斜,以案定额为主、以岗定额为辅,相对稳定为主、动态平衡为辅原则,充分运用员额法官资源,足额配备审判辅助人员,大力压缩综合行政部门人员,最终形成了民商事审判团队、刑事审判团队、行政审判团队、综合审判团队、执行团队等5类21个审判执行团队,按比例配备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人员。新的审判执行模式打破了原有的庭室架构,突出了主审法官主体地位,还权于法官,有利于法官队伍精英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审判执行团队的组建,真正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必将助推我院审判执行效率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