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下午,苏家屯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影响营商环境问题的通报》精神,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王文革主持,班子成员和政治处、立案一庭、法警队等部门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海涛全文传达了《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影响营商环境问题的通报》。王文革院长要求全院干警认真学习领会《通报精神》,深刻吸取教育,坚持举一反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把优化营商环境落到实处,推动我院营商环境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同时就我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行为。依法严惩各类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侵犯财产权犯罪以及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税收征管中的行贿受贿、渎职犯罪,维护健康有序的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清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与我区相关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和联系点,及时妥善处理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所涉法律问题。
二是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建立商事审判绿色通道。以商事纠纷化解便利化为导向,对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的商事案件依法及时立案,对于新型诉讼主体、支柱企业、发展势头良好的企业,在立案环节提供绿色通道。在审理过程中,要强化审限意识,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商品营销等环节在规定审限内要尽可能提高审判效率,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提供良好的诉讼环境。建立重大敏感案件会商、风险研判、涉民商案件诉前化解三大机制,依法保障和实现民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大涉企、涉金融案件执行力度。以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为契机,用好用足执行措施,切实增强执行威慑,优化执行效果,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确需采取保全措施的资产,尽量采取司法限制登记、禁止权利变更等“活封”措施,同时为被保全企业、停缓建工程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四是强化司法为民举措。着眼于便民利民,不断增强立案“窗口”服务职能,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条件。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和企业,当场登记立案,送达文书、引导诉讼,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流程,帮助其完成立案手续,并及时录入、立案、移送,力争在立案的流程节点上提高效率。继续完善诉前调解、诉讼指引、判后答疑、司法救助等制度,满足涉案企业及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五是强化司法公开力度。以“互联网+法院”理念为引领,加快法院信息化建设步伐,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庭审、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向当事人公开审判、执行各主要流程节点相关信息,落实阳光司法各项措施,保障商事主体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裁判的规范、指导、评价和引领作用,利用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及微博、微信等载体,定期发布商事纠纷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营造尊商、重商、安商、扶商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