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多措并举 化解执行积案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8-09-25 12:40:45 打印 字号: | |
  苏家屯区法院在解决执行难的过程中,既注重强制措施的运用,又注重多措并举,服务大局,强调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妥善执行了沈阳有色金属加工厂清算组系列案件。

   2012年,苏家屯区法院受理了沈阳有色金属加工厂清算组与被执行人液化气站、钛材厂、招待所、浴池、超市等六件房屋腾退纠纷案件,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将承包经营到期的生产经营房屋腾退。案件申请执行后,因沈阳有色金属加工厂破产安置等诸多因素,被执行人及其职工群体上访情绪严重,拒绝执行,导致案件多年未能执行。被执行人液化气站有存量液化气和丙烷173吨,要将这些易燃易爆危险品腾退难度巨大,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风险及信访隐患,其他几件案件被执行人的企业也都在生产经营中,大量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设施需要搬运,保管及锅炉、大量空调、热水器等需要拆卸,也存在巨大困难,针对案件实际情况,法院没有贸然强制执行。党组书记、院长王文革多次调度该批案件,明确表示一定要迎难而上,多措并举,坚决啃掉这块“硬骨头”,执行局长赵素娟带队多次亲临执行现场了解情况,充分研判后,将液化气站作为攻坚对象。赵局长决定采取攻心为上的策略,将被执行人进行拘传,被执行人到院后,情绪一度失控,不配合法院工作,赵局长及执行干警一方面稳定被执行人情绪,一方面对其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将拒不履行的后果向其释明。在强大法律震慑和法院人性化执法感化下,经过多次艰苦努力的沟通,被执行人最终配合法院执行,自行处理了存量液化气并腾退完毕。

   在该案件影响下,其他涉及招待所、超市、钛材厂等系列案件不但全部自动履行,而且化解了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和信访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