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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屯区法院召开民事审判工作会议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20-05-06 15:15:53 打印 字号: | |

4月22日,苏家屯区法院在二楼正式干警会议室召开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法院新冠肺炎期间民事审判相关指导意见,总结2019年民事审判工作情况,规划展望2020年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白勇主持,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海涛总结2019年民事审判工作情况,党组书记、院长王文革出席会议并讲话。民事审判部类全体员额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参加会议。

白勇委员详细传达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地产纠纷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要求民事审判部类员额法官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严格把握上级法院的指导意见,妥善处理,维护和谐社会秩序。

刘海涛副院长对2019年民事审判工作总体情况进行了总结回顾,点明存在的不足及在案件常规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并部署了2020年民事工作重点。刘海涛副院长要求,全体民事审判工作人员要以省法院开展的“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年”活动并建立“双激励”通报机制为契机,全面提高民事审判质量,确保同案同判;充分利用专业法官会议机制在解决法律适用问题和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咨询服务功能,为提高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及提升民事法官审判业务能力提供帮助;继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严格按程序办案。

王文革院长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我院民事审判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但也存在如“调解率”、“发改率”等考核指标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希望在今后工作中加强改进。

王文革院长对民事审判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认清形势任务,切实增强做好民事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民事审判工作是法院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维护公平正义,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及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主要阵地。要充分认识到新冠肺炎疫情给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带来的风险和挑战及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年”活动对民事审判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做好全方位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以高度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今年的民事审判工作。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切实发挥民事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要审理好因疫情引发的合同类纠纷案件,维护公平、诚信、有序的市场秩序;要审理好复工复产相关案件,促进经济恢复常态化运行,打造良好营商环境;要审理好劳动关系、教育、医疗等涉民生案件,保障好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加强审判管理,切实提升民事审判的质量效率。要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审判管理实效。近期院党组、审委会围绕及参照省法院“1+7”系列文件和今年“双提升”活动要求,制定出台了“1+2+N”系列文件,即1:《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全面提升审判质效的实施细则(试行)》这个全面纲领,2:《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年”活动方案>的实施意见》《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辽宁法院、法官(干警)“双激励”通报办法>的实施细则》这两个结合省法院专项活动落实的实施细则,N:“加强审限管理规定”、“裁判文书上网管理办法”等多份针对具体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希望各位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补齐短板,提升质效,即实现“两升(结案率、调解率双提升)”“两降(发改率、超长期未结案双下降)”。围绕质量,降低发回改判率;围绕效率,加强“分调裁审”,扩大小额速裁及简易程序适用,强化审限意识,提高结案率,减少甚至杜绝超长期未结案件;围绕效果,强化调解意识,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贯穿于庭前、庭上、庭后的审判全过程,强化判后答疑工作,提升服判息诉率。要坚持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保持去年庭审直播、文书上网工作的良好态势,提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工作成绩。

四是希望民事审判员额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牢记以下几点。讲政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在工作实践中避免机械办案,实现法律、社会、政治效果的统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党建带队伍促审判。讲学习,做专家型司法人。要树立学习意识,既要埋头实干,也要勤于学习思考,做到理论实践有效结合,成为审判业务领域的行家里手、专家型法官。讲责任,做审判权力的负责人。司法责任是司法改革的核心,在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同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对“四类案件”主动汇报,认真负责,严防工作差错,避免“小案件引发大舆情”。讲担当,做工作上的敬业人。要围绕任务、目标积极担当作为,发扬吃苦奉献精神,以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促进全院总体民事审判工作质效提升。讲廉洁,做廉洁司法的规矩人。


 
责任编辑:张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