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6日下午,执行局保全团队全部干警凝心聚力、通力协作,顺利完成对被保全人11类机械设备的现场查封。炎炎夏日,执行干警付出的不仅是脑力和体力,更是决心和勇气。
该案系一起返还原物纠纷。原告沈阳市苏家屯区某旧物收购站申请我院对被告刘某某的机械设备进行查封。保全团队接到任务后,立即开展相关工作。在邓锋同志的带领下,保全团队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核查,确认被保全财产正存放于被执行人位于苏家屯林盛街道某旧物收购站院内。6月16日下午,保全团队全部干警驱车前往执行现场。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工作组迅速就位、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由于机械设备数目繁多,体积庞大,对此,保全团队专门部署实施方案:一方面,形成强大执行阵势和威慑,共派出9人现场监督清点,尽量缩短清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有效防止突发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对整个查封过程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确保现场查封工作经得起检验。在此次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共查封塔吊架、升降机、叉车等大型机械设备11类,涉案机械设备全部查封完毕。
“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这个夏天,苏家屯法院执行干警将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勇于作为、敢于担当的精神,以信念引领方向,以实干笃定前行,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记在心里、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