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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政治部  发布时间:2021-07-26 13:50:07 打印 字号: |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2日至2021年1月1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党组织开展了巡察。2021年2月23日,区委巡察组向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重要意义及整改开展以来所做工作

我院党组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强弱的试金石,是衡量“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标尺,也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支撑和重要手段。院党组深知:巡察成果要真正落到实处,关键看整改,要害在责任;巡察整改抓不好、落不实,巡察前期工作就可能付之东流,“两个责任”就无法落实到位。基于这些认识,院党组从自身做起,带头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积极主动接受反馈意见,不折不扣解决问题,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党组书记在自身认识到位的同时,从讲政治的高度,对班子成员和干警讲清说透巡察整改的重要性,积极推动党组班子压实自身的整改主体责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直面问题,认真查找偏差,主动认领责任。三个月来,党组班子主要领导全面担负起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靠前指挥,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扎实组织全院落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随时了解整改进度。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按照分工对整改工作领办落实。建立了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个个有成效。

   (一)深入动员部署,压紧压实责任。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院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他副院级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要求院庭两级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精神,将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求班子成员要在各自分管领域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带动、督促全院各部门坚决抓好整改,确保问题整改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科学制定方案,贯彻整改措施。针对15项27个问题进行逐条分析,深入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合理整改措施,对整改方案初稿进行广泛的征求意见,不断充实完善、群策群力,最终经过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出台了符合巡察整改要求、直指问题要害、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将整改落实责任明确到人,逐项确定了整改时限,为持续用力、落实整改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实行靠前指挥,强化组织领导。对于需要整改的问题,全部实行由“一把手”与分管院领导共同牵头。抓整改的过程中,“一把手”加强与分管院领导的沟通配合,统一思想,强调“一竿子插到底”,强化督办检查。整改开始以来,我院党组结合抓队伍教育整顿,召开研究整改措施的党组扩大会议5次;召开落实整改措施的干警大会9次;以碰头会方式推进整改落实20余次;研究、制定了《区法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机关党组织成员履职责任清单》等工作制度、方案28个;形成了“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解决当事人联系法官难、见法官难”“案件评查通报既点事又点人”等工作机制12项。整改期间,强化了责任追究,本院干部因巡察发现的问题经区纪委监委批评教育1人,3月份以来结合教育整顿研究处理干部20余人。由于党组重视到位,推动了院庭两级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并指导、督促、监督各部门整改落实到位。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一是理论学习不扎实。没有把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学习按部就班、形式单一,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一定差距。谈话抽查中,半数以上党员对“两学一做”等应知应会内容掌握不牢。二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走过场。本院实施方案大篇幅照抄区委文件,内容不够具体详实,载体活动特色不鲜明,可操作性不强。专题研讨“例行公事”,2名班子成员在“传承红色基因,不忘初心使命”等多次学习研讨中空谈理论,联系实际不够。三是“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上热中温下混”问题仍未破解。政治部支部只进行了书面研讨,民事审判和立案庭两个支部记录完全一致,且没有个人发言记录,形式化严重。

  整改措施:

  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进行整改,并对各支部理论学习进行有力的组织推动。区委巡察整改期间,正值法院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我院将落实区委巡察整改与教育整顿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教育。一是规定学习篇目。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毛主席“延安整风”的三篇论著,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20余项理论著述和党内法规纳入必读,组织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从3月11日开始到4月份逐篇完成自学,形成了心得体会。二是突出学习实效。制定了《关于完善学习机制的规定》,为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发放了《学习资料汇编》,购置《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书籍。党组书记督促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督促干警,按时完成自学任务,并对干警学习笔记进行不定时抽查,还组织了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三是注重交流研讨。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于3月22-26日,集中开展了四项专题研讨。为提高研讨质量,要求研讨必须事先经过自学、班子成员提前形成发言材料,研讨时摒弃以往自由谈心得、谈体会的方式,要求要结合实际对具体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从而提升中心组学习质量,发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示范引领作用。四是扩展学习方式,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扩展学习广度和深度。3-4月份,先后组织班子成员和干警参加了全市法院政治轮训暨法官论坛、省委政法委等上级单位举办的辽宁政法大讲堂专题讲座、省委党校“延安整风的历史经验和教训”讲座、“辽宁政法大讲堂”首场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讲座等一系列的视频讲座培训活动。组织观看了沈阳政法英模先进事迹宣传片,以及央视专题节目《榜样5》、红色影片《平安中国之守护者》、警示教育片《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综述》《警戒线》,增加了对所学理论内容的感性认识。

  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存在走过场问题:一是按照巡查整改方案,院党组要求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深入反思“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认领责任,进行思想洗礼,认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走过场、实施方案不具体、专题研讨“例行公事”、班子成员学习研讨空谈理论问题的性质和危害。3月12日,我院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反思,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以及纪念建党100周年等活动,继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班子成员和干警重新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等内容,在四项研讨中第一个专题就是围绕“筑牢政治忠诚”进行研讨。还组织班子成员和干警参加了系列视频培训、进行了实地参观,注重了学习内容、形式、方法的创新,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针对“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上热中温下混”问题仍未能破解问题:一是按照巡察整改方案,院党组要求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深入反思“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认领责任,进行思想洗礼。在3月12日召开的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落实了该项整改措施。二是3月下旬,按照院机关党委的工作部署,本院六个党支部分别召开组织生活会,其中一项内容就是对“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中存在的“上热中温下混”问题进行剖析,逐人发言认领责任,进行思想洗礼,认清支部讨论形式化、糊弄过关的性质和危害。三是结合“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法院形象”活动、“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大讨论,以及队伍教育整顿等活动,继续深化“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院里将学习《辽宁高院涉企评估方案》《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苏家屯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将重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视察时和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张国清书记关于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营商环境相关要求,作为4月份的必学篇目,组织班子成员和干警进行了自学。在3月下旬的四项专题研讨中,其中一项专题就是围绕“服务营商环境建设”进行研讨,理论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均完成了研讨任务。

  整改成果:通过整改,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以及各党支部、党员干部,对于过去在学教活动中的不足有了深刻认识,进行了有效整改。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更加系统、规范,学习研讨更加深入,理论指导实践更有实效性、针对性,学习的形式也更加丰富。

  问题2.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议事决策制度不健全,没有对“三重一大”事项尤其是大额资金额度作出具体规定。2016年以来部分重大事项未经集体讨论或未做记录,在2019年9月被市中法司法巡查指出后,区法院未引起足够重视,大额资金支出不上会现象仍然存在。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只有纸质记录,缺乏手写记录、录音等原始依据,且记录简略,无法真实反映议事决策过程。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制定出台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规范议事决策制度,对资金支出等“三重一大”事项的标准界定、决策程序做出明确规定。按照“细则”严格落实,规范决策程序,注重进行决策的风险评估和合规性审查。二是针对党组会记录不规范问题:实行了立行立改,对每次召开党组会及院长办公会,都由微机记录改为同步手写记录。同时要求每次会议的记录要完整、规范,包括议题、会议组织情况、会议具体内容和结尾。记录要由相关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三重一大”范围有了明确界定,党组议事规则执行更加规范,记录不规范问题得到了改正,事项讨论更加充分。

  问题3.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院党组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20年前未专题研究过意识形态工作,2019年7月前无分析研判记录。对2020年某法官违法案件在职工群体中引发的不平心理、厌战情绪和不当言论,区法院没有及时进行积极正面的疏导,没能切实帮助广大干警提高政治站位、消除负面影响,占领意识形态主阵地有欠缺。

  整改措施:一是院党组加强了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院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已于3月下旬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计划安排》,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每半年要就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每季度要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对全院意识形态工作及变化、动向进行研判、分析,制定应对措施,并形成相关报告。4月7日,院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对本院一季度的意识形态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制定了管控措施。二是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在学习教育环节加入意识形态方面的教育,重点围绕筑牢政治忠诚进行培训,3月26日党组书记、院长王文革为全院干警讲党课。各党支部就筑牢政治忠诚进行了研讨。三是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加强舆情监管,同时充分发挥“一网两微”自媒体宣传阵地作用,做好普法工作,深入宣传民法典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案例。年初以来,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本院工作信息44条、图片100余张;转发权威媒体信息204条,图片500余张。四是重视2020年某法官违法案件在职工群体中引发的不平心理、厌战情绪和不当言论问题,在 3月19日召开的“区法院2021年度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党组书记、院长王文革在讲话中,认真补上了“积极正面疏导”措施,切实帮助广大干警提高政治站位、消除负面影响,占领意识形态主阵地。

  整改成果:通过整改,院党组切实加强了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制落实得到了强化,并及时补上了工作短板。党组抓意识形态更加务实。

  问题4.党建责任制不健全。只规定了支部书记职责,没有明确党委委员、支部委员责任,权责边界不清晰,无法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级组织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党建责任制。依据党内法规规章,已经研究制定了统一的机关党组织成员责任清单,明确了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党小组组长等各类别人员的党建工作责任,厘清了责任边际。二是强化了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将统一的机关党组织成员责任清单及时发布全院,并要求党务干部重点进行学习。院党组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层层压实责任。

  整改成果:通过整改,健全了党建责任制,厘清了责任边际,党务干部的责任意识得到了提升,促进了责任体系的完善,巩固了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问题5.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到位:一是审判质效不高。从2017-2019年度沈阳市两级法院审判质效评估情况看,区法院“一审改判率”指标在15家基层法院中连续三年排名在10名以外,“一审民事调解率”三年均为警示指标,距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仍有一定差距。二是“执行难”问题未根本扭转。实际执结率2017年为警示、2018年低于基层法院平均值近8个百分点。执行到位案件比率逐年下降,实际执行到位金额比率低位运行,执行款返还不及时问题犹存。三是司法改革仍有差距。全院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比例仍未达到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求。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仍需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刑事案件比例不高,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工作力度不大。

  整改措施:

  针对审判质效不高问题:1.办案人认真研究上级法院发改原因,注意吸取以前发改案件的经验教训,避免同类案件反复被发改,同时注意类案检索,避免同案不同判,宣判时办案人做好判后答疑和服判息诉工作。2.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集中智慧,解决疑难案件,统一认识,统一裁判标准。3.加强与上级法院沟通联络,主动接受监督指导。4.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法官“五种能力”和综合业务水平、法律素养。5.加大调解工作力度,要求调解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要善于把握当事人形成纠纷、产生矛盾的焦点,善于掌握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一般规律,善于寻求法院外的各方力量,得到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形成合力,共同调解。

  针对“执行难”未根本扭转问题: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定期召开执行会议,深入研究每一项考核指标,增强执行人员责任感、紧迫感。2.调整人员配置,充实办案力量。我院进一步优化执行人员配置,选派一名具有执行、民事审判经验的员额法官任速执团队团队长,将2名高学历、高素质的年轻干警调配到速执团队,由原来的4个办案人增加至6人,充实办案力量。调整金钱给付案件标的额5万元以下、办理车辆登记过户案件,由速执团队执行,提升执行质效指标。3.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目标责任机制和绩效考核方案。精准测算各项指标,量化任务分配到队、到人。每月初,由专人进行指标测算,结合全国指标值测算我院当月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分配到每个具体办案人,月中调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月底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向领导汇报未完成的原因。4.严格审限管理和延审审批。要求速执团队案件、网络查控有足额财产的案件一般不得超过20天结案,特殊情况的要确保一个月内结案,其他案件除已经挂网拍卖的原则上不得超过六个月;凡六个月内不能结案的需提前一个月报局长审批,提升执结率和用时类指标。5.重点提升弱项指标。对照全国终本率、终结率平均值,深入分析研判我院情况,尽最大可能缩短与全国平均值差距,减少扣分情况。终结率与终本率是两个具有负相关性的指标,结合我院两项指标中终本率偏高、终结率偏低的实际情况,要求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增加长期和解履行终结方式结案,从而实现提高终结率、降低终本率的目标。加强与审判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升保全率。全面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执行事务中心设置专人负责网络拍卖工作,加快资产处置进度,加大金融案件拍卖工作力度。6.强化案件系统管控,不断提升执行质效。执行指挥中心设置专人,负责廉政风险节点管控(包括案款发放),确保案件各项节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以推动执行质效整体上向良性发展。加强对类案和系列案件的常规调度,提升办案效率。7.加强执行宣传工作,继续做好与辽宁广播电视台、沈阳广播电视台合作,做好被执行人信息曝光等事宜。将宣传任务量化到各团队,由团队长负责紧盯任务完成情况。8.强化执行业务学习和工作技能学习,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执行、公正执行、善意文明执行、智慧执行、科技执行理念,不断提升执行能力和水平,推动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9.专项清理“未返还执行案款”。

  针对司法改革有差距问题:1.关于区法院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配比问题,由于受到编制和人员结构限制,不易实现对员额法官按照1:1比例配备正式在编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我院在区里支持下采取聘用合同制人员方式进行补充,努力满足法官办案工作的需要。今后我院还将探索社会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案多人少、人案矛盾突出问题。2.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政策和要求,进一步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优势。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沟通、协调,继续提高适用认罪认罚案件比例。3.强化权利保障机制,加强与法律援助机构沟通、协调,推进值班律师制度,实现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

  整改成果:审判工作各项指标稳中有进,发改率和调解率指标有了进步。针对“执行难”未得到扭转而采取的措施已经落实到位,提高了执行工作质效。司法改革方面:通过配备合同制人员,对法官办案力量进行了有力补充。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加大了力度,并强化了权利保障制度落实。

  问题6.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一是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未能主动出击,针对“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等廉政风险点采取有效的监督和检查措施,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尚未彻底铲除。如返还执行费时,对标的在30万元以下、中队长自己办理的的案件无人审签,存在监管真空,廉政风险较大。二是执纪监督不主动。2016年至今第一种形态处理31人,第二种形态处理2人,其中区法院自主发现并处理的仅1人,其余均为市中法、区纪委等部门转办。三是信访渠道不畅通。院党组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对个别上访人的棘手诉求和质疑,没有进行正面明确答复和深入调查研究、处理。在巡察期间,多数上访对象反映见院领导比较困难。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升级阶段,个别出现上访人拨打投诉电话无人接听情况。

  整改措施:

  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问题:1.根据法院不同类型的案件研究廉政风险点,对于截至2021年3月30日前超1年以上审限案件、2018年以来执行受理案件有财产未处置案件以及2018年以来案款超过一个月未发放的情况进行自查和核查,要求逐案说明未结、未处置及未发放原因,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2.规定我院办理的执行案件中,执行回款30万元以上以及中队长办理的案件,案款发放均由局长进行重点监督,并签发相关法律文书。3.根据最高院的要求,我院执行案款往来已全面使用“一案一账号”系统,在该系统内,所有执行案款发放均由专人负责,进行严格审查,所有案款只有经办案系统电脑审批操作才能实现发放,杜绝廉政风险。

  针对执纪监督不主动问题:1.畅通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渠道,如群众来信、院长信箱、院长热线、大法官留言、12368服务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各种监督、举报渠道,反映信息归口管理,统一监督处理。2.加大举报线索的甄别力度,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有可能存在廉政问题的线索主动出击,加强执纪监督。今年以来,已经给予提醒谈话4人,批评教育5人,诫勉谈话2人。

  针对信访渠道不畅通问题:1.实行约访制度。设置了两部信访预约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努力保证不漏接每一个信访预约电话。2.以效果为导向,实行了专业对口的精细化接待,即将固定日的审委会委员接待模式变更为根据反映的诉求类别由相应主管院领导进行接待。3.完善接访机制。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专门的信访预约窗口,由专人在窗口负责对来院有信访诉求的当事人进行预约登记。同时,细化前台导诉人员的工作职责,对来院有信访诉求的人员进行引导,及时对接到相应窗口,全方位畅通信访渠道。4.建立专门的院领导接待台账。对院领导接访情况,安排专人对预约接待情况进行登记记录,保证每一个信访人的预约都能登记在册,并及时转办、记录反馈情况。5.研究信访化解方法途径,认真落实“三到位一处理”和“四位一体”的工作要求,通过说服教育、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终结访认定、加强府院配合等综合手段,提高涉诉信访化解率。

  整改效果:一是在廉政风险排查和执纪监督上加大了力度,增强了主动性。二是加大了查处力度,对违纪违法干警形成了有效震慑。三是畅通了信访投诉渠道,方便了群众反映问题并得到有效及时解决。

  问题7.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有欠缺。一是领导干部“头雁”作用发挥欠佳。抽查4名副院级领导及2名庭长2018年办案情况发现,当年6人共办案720件,其中仅判决188件,其余均为调解、撤诉、驳回案件,简单案件占比较高。副院级领导承办案件结案标的普遍偏低,最高为60万元,最低仅40元。总体来看,院庭长落实上级法院关于院庭长办案工作的要求不够到位,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力度不大,没有充分发挥其自身业务专长优势破解审判难题,也没有切实缓解基层法官压力。二是主动服务意识欠缺。电话回访中群众反映,个别执行法官服务不靠前,要靠自己“堵”执行法官才能见上面,个别法官的联系电话总是无人接听,个别案件在法官更换后无人过问等等,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法官群体的形象。三是存在“好人主义”倾向。怕得罪人的思想仍有市场,机关管理宽松软,不遵守工作时间提前就餐现象直到巡察组指出后才得到扭转。2019年2月至今发布的7期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均只点事、不点人,也没有及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廉政谈话,未切实起到监督效果。

  整改措施:

  针对领导干部“头雁”作用发挥欠佳问题:进一步狠抓作风建设,强调院庭长加强示范引领作用。院领导负责审理全院各类案件,严格落实关于院庭长办案类型、数量等各项要求,主动承办在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以及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案件、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注意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尺度,规范指导审判工作。

  针对主动服务意识欠缺问题:开展了当事人“联系法官难、见法官难”问题专题整治。于2月份开始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负责对来访当事人联系办案法官。如遇到办案法官当天外出或开庭,登记当事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由办案法官负责与当事人联系。由执行局各执行中队每周固定一天接待来访当事人,集中接待、处理当事人的各种诉求。规定每周二为局长接待日,由执行局长或执行局政委接待信访当事人。规定执行人员调整变更办案人时,对未结案件进行一对一交接。对已结终本的执行案件,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终本案件接待窗口,对有新的财产或人员线索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案件再行分配具体办案人恢复执行。

  针对存在“好人主义”倾向问题:1.加强机关管理,对不按规定着装、迟到早退等违反纪律作风规定的行为进行通报。2.评查通报在公布案件情况的同时公布案件承办人,既要点事又要点人。按照我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常规评查和重点评查中经审委会确认构成三到一类差错及吸取教训的案件,按照我院《岗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扣分;对于案件质量评查结果,按照评查认定的问题性质和责任程度,在绩效考评、评先选优时作为重要依据。在案件评查中发现涉嫌违反审判职责或违法违纪等失职、渎职线索的,移送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官惩戒机制或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机制处理。

  整改成果:1.院领导的“头雁”作用得到了加强,缓解了法官结案压力。今年1-4月院长及副院长三人共结案58件,其中判决23件,撤诉12件,调解21件,执行2件,判决占结案数的40%。院领导7人共计结案114件,其中判决46件,调解37件,撤诉17件,执行13件,判决结案占40%。结案标的最高为39.4万元。2.主动服务意识得到了提升,对当事人“联系法官难、见法官难”问题进行了有力整改。3.“好人主义”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克服,案件评查的作用更加突出,使办案人更加重视案件质量,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同比大幅下降。

  问题8.财务管理不规范。如,2016-2020年报销8笔维修工程费,共计43.78万元,未签订施工协议或合同。2016年6月支出讲课费1000元,以现金形式支付,且报销凭证未附讲课人资格证书、发票。

  整改措施:责令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综合办公室组织对财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培训,熟知熟记相关工作要求,并对报销不规范问题进行反思,确保今后以此为鉴,举一反三,严格审核,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整改效果:财务工作规范意识得到了提升,促进了从严从实加强财务管理,保证了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问题9.资金回收不及时。截止2020年9月,其他应收款余额593.97万元,占用大量资金,其中原办公室主任(正在服刑)在2013年借款24万元至今未还,资金去向不明。

  整改措施:全面清查应收帐款情况,逐笔落实到借款人。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应收款563.99万元。区分借款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追缴、处理,目前已经整改回收558.2206万元,未回收5.777393万元。完成回收部分共计12项,具体如下:(1)基建预付款:预付沈阳兴大建设集团工程款400万元,(2)新建办公楼安措费65.27万元,已经由工程单位提供正式发票冲抵应收款项,并记入固定资产;(3)预付上海三菱电梯款32.7万元系漏记,已订正完毕冲抵应收款,记入固定资产。(4)上诉费10.3545万元,系核算中心入错科目,已通过调账方式整改完毕。(5)干警培训费0.186万元,已回收入账。(6)调警补助:司法警察大队借款1.1万元、0.2万元,合计1.3万元用于发放调警补助,已回收入账。(7)信访借款:张某某信访借款5万元,张某某信访借款3万元,以调账方式调入信访救助金科目,整改完毕。(8)抢救费:综合办公室借款6.5万元,用于抢救工作中突发心脏病同志,该项应收款已回收0.2万元,余款6.3万元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采取每月扣工资300元,逐月偿还。(9)原办公室负责人王某某借款24万元,已由其亲属归还,入账完毕。(10)其他借款:国家赔偿垫付款0.7601万元,已向区政府打报告申请财政资金。(11)法警大队借培训费0.95万元,已提供培训发票报销冲抵借款,整改完毕。(12)于某某信访借款8万元,杨某某信访借款0.2万元,已整改完毕。未回收部分;(1)法警大队借培训费0.2万元,现正与上级法院培训机构沟通,查找原始材料,联系开具发票。(2)暂付全院干警集资款利息3.877393万元,汽油费1.0万元,除雪费0.4万元,刘某某借款0.3万元。上述应收款因年代久远,人员变动较大,无法查到原始凭证等材料,对此,院党组的处理意见是:建议列入历史遗留问题。

  整改成果:目前应收款已经回收558.2206万元,占应收款总数的98.97%。

  问题10.工资福利发放不严格。2019年2月支付合同制工作人员加班费7700元,未按《劳动法》根据个人工资额核定,均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发放。审核把关不严,为14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独生子女费,其中到期未终止的8人,无独生子女证的3人,生“二胎”仍继续领取的3人,累计多发3285元。

  整改措施:2021年1月,区委第一巡察组发现我院未按《劳动法》根据个人工资额核定加班费,未按规定发放和多发放独生子女费。我院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一是将多发放的3285元独生子女费全部追回。二是责令负责工资福利管理的政治部组织开展培训,学习劳动法关于加班补助的相关规定,并进行反思,敲响警钟,统一思想。在今后的工作中,如再遇到合同制人员加班需要发放加班费时,将严格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另外我院也将探索以调休的方式解决合同制人员加班需补休的问题。

  整改效果:对未按规定发放和多发放独生子女费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同时执行劳资政策的规范意识得到了提升,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问题11.资产管理粗放。固定资产不入账问题仍然存在,巡察中共发现5笔未按规定入账,如2020购置的价值7340元的2台交换机及价值7198元的2台电视机未入固定资产账。列管资产管理不严,尚未进行全面盘点和标签化管理。

  整改措施:1.未入固定资产账的设备经与区核算中心沟通,核算中心已经通过调账方式,记入固定资产账。2.列管资产管理不严问题,已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全面盘点和标签化管理。

  整改成果:未入固定资产账的设备已记入固定资产账,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得到强化。办公室通过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全面盘点和标签化管理,加强了列管资产的管理。

  问题12.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2020年7月市专项审计指出的11个问题中,目前尚有坐收坐支诉讼费等8个问题未按期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专项审计指出的下列问题:1、账表不符;2、借款未清理;3、部分固定资产入账不规范;4、个别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支出未经采购;5、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6、坐收坐支诉讼费;7、应收未收非税收入。上述问题经市审计局确认已整改完毕。

关于我院原办公楼移交区政府统筹安排使用,但固定资产台账未处理;车改后车辆实际在用数与固定资产台账显示数量不符的问题,我院根据苏家屯区人民政府2015年第38次规建会会议纪要决定,已向国资局发函进行固定资产的变更。

  整改成果:对专项审计未完成的8个问题,经市审计局确认整改完毕,其中,偿还借款368.2万元。

  问题13.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凸显。一是党建和业务“两层皮”现象突出。在审判执行等业务繁重、工作压力巨大的现状下,机关党委对如何促进党建与业务相融合,如何用高质量党建赋能业务缺乏深入思考,党建工作简单机械、缺乏创新,党建与业务脱节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培养和吸收党员滞后。2016年至今6个支部仅发展12名党员,党员发展缓慢。机关党委不注重吸收新鲜血液,导致青年职工入党积极性不高,全院164名“80后”职工中党员仅43名,占26.2%。截止目前,全院无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后备力量严重匮乏。

  整改措施:

  针对党建和业务“两层皮”现象突出问题:一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学习教育环节,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吃透精神,提高党建工作能力。二是认真研究如何促进党建与业务相融合、如何用高质量党建赋能业务问题,形成系统、清晰的工作思路,推动党建工作创新,解决党建工作简单机械、与业务工作脱节问题。三是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丰富支部党建工作内容,通过“业务+党建”的方式,定期开展活动,实现党建创新。已经将此项内容纳入了本年度工作计划。从4月初开始,开展了“大干六十天,党员当先锋,清理长期未结案件”集中攻坚活动,将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四是充分发挥“党员法官工作站”的作用,将“党员法官工作站”打造成党建实践基地、党员教育基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基地,推动党建与司法服务相融合。“五一”小长假后,各负责人相继到党员法官工作站,统一开展服务活动。

  针对培养和吸收党员滞后问题:1.加强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重视吸收新鲜血液,充实党员后备力量。加强教育引导,提高青年职工入党积极性。于5月中旬吸收3名青年干警成为入党积极分子,2月份以来有17名青年干警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2.在吸收积极分子工作中,严格组织程序,将培养的过程、履行组织程序的过程作为教育培养、锻炼党性的过程,发挥影响力,增强新入积极分子的尊荣感,调动入党积极性。3.开展了以“学先进、找差距、见行动”为主题的青年干警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加强与青年干警思想沟通,引导培育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上靠近党组织的政治氛围。4.以迎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举办教育活动,激发青年干警爱国爱党热情,增强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目前已经开展了党史教育活动,举办了“知敬畏、树信仰、守底线”主题征文、到红色基地抗美援朝纪念馆实地参观等活动。

  整改效果:一是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的结合度得到了增强,通过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了审判工作的进步。二是青年干警入党积极性得到了提升,目前已经有3名同志批准为入党积极分子,有17名同志新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问题14.基层党建基础不牢靠。“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全院18个党小组中有8个近年来无任何记录,1名院领导上报的党课讲稿与会议记录不一致,2名院领导无法提供近期党课讲稿,党员个人笔记中也未体现,领导讲党课虚化;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空转”,半数以上党支部未坚持每年开展评议;谈心谈话不经常,院领导、支部委员对党员职工关心不够,没有在职工遇到困难、承受压力时积极进行心理疏导,也没有以谈心谈话为切入点切实为基层纾难解困。

  整改措施:1.从3月初开始,我院按照上级统一要求,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在学习教育环节的许多工作都是通过支部来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院里对支部工作从严要求,强化督促检查,省督导组、市教整组和市法院均进行了检查。教育整顿活动中,各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学习研讨,并召开了2次组织生活会。2.制定了《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党支部工作督查验收实施办法(试行)》,对支部生活督导检查建章立制,要求支部书记对“三会一课”记录本及时审阅,机关党委对支部记录本每半年检查一次。对于组织生活不符合标准、流于形式的支部及时指出,责令整改,落实机关党委职责。3.严格落实院领导和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制度,要求院领导和党支部书记在整改方案形成后15天之内做出规划,在讲课前认真准备讲稿,杜绝空泛,并报机关党委备案。4.研究制定了《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规定》,规范程序,杜绝制度“空转”,并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作为支部工作检查的一项重点。5.强化谈心谈话制度落实。结合教育整顿谈心谈话工作要求,我院分别于3月下旬和4月下旬开展了两轮谈心谈话,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程序进行,做好谈心谈话记录。院领导、支部领导强化对党员职工的关心关爱工作,通过谈心谈话积极进行政策解读和思想工作,进行心理疏导。在谈心谈话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带头谈,相互敞开心扉,达到交流思想、打消顾虑、帮助提高、解决问题的目的,体现了对党员职工的关心关爱。

  整改效果:基层党建基础得到了强化,完善了工作制度,构建了常态化工作机制。“三会一课”以及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制度实现了规范,提高了党建工作质量。

  问题1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中2名班子成员自我剖析“蜻蜓点水”,没有做到勇于解剖自己、揭短亮丑,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和风细雨,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等3次会议甚至缺失相互批评环节,民主生活会“战斗性”大打折扣。二是组织生活会走过场。政治部、刑庭支部相互批评环节缺失;立案庭支部与会党员发言不充分,11名党员中仅选出3名代表发言。三是院领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有差距,有的只到场、不发言,有的只做总评或提出要求,没有自觉做到以一名普通党员身份参会。

  整改措施:

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1.班子成员重新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实施意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提高思想认识。2.在3月份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实行立行立改,保证了民主生活会质量。“一把手”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直指班子成员的缺点和问题,不回避,不绕圈子,不搞所谓的“委婉”,不“留面子”,以此带动全体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敢批评、善批评,真正形成“红脸”“出汗”的氛围,达到了民主生活会的目的。

  针对组织生活会走过场问题:1.将组织生活会的规范化作为党支部重点整治内容,巡察整改方案形成后组织各党支部以认领责任、落实整改为主题召开组织生活会,要求各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规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遇事不回避矛盾,敢于放下脸面,达到互相帮助、共同进步的目的。该项工作已经于3月下旬完成。2.在组织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前,院里特地做出安排,要求班子成员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并监督组织生活会的严肃性。

  针对院领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有差距问题:要求院领导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严肃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思想根源,纠正思想和行动偏差,强调参加支部生活的主动性,强调在党支部、党小组的普通党员身份。

  整改效果:一是班子成员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对组织、对个人、对工作负责的行为。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敢批评、善批评,真正形成“红脸”“出汗”的氛围,达到了民主生活会的目的。二是各支部按照规范化的要求,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达到了目的。三是班子成员认识到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意义,认识到自身思想和行动偏差,剖析了思想根源。在3月份以来的支部活动中,班子成员认真落实要求,做到了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生活。

  三、下步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思想认识再加强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精神,将继续抓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继续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院党组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带动、督促全院各部门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切实得到深化、巩固。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深化整改再发力

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落实整改措施但效果不强的,继续强化责任落实,紧盯不放,提升整改效果。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切实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标本兼治。

  (三)立足长远建机制,防止反弹再推进

要把区委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我院改进工作的难得机遇,作为促进法院发展的重要契机。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从制度机制上查病因、寻病根,做到举一反三、深整实改。要进一步推进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可操作性强、有效管用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保持良好工作势头,转化成果再深入

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紧密结合起来,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扎实构建反腐体制机制,加强党内监督,加强责任追究,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制度规范建设,持之以恒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持之以恒开展正风肃纪,努力建设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把巡察整改的成效最终体现在推进法院工作上,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和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 系 人:胡春雨

联系电话:024—89469780

邮政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白松路66甲

电子信箱:sjtzhengzhichu@163.com

 

中共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7月6日

 


 
责任编辑:刘艾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