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9日,被告人蒋某某等十一名成员恶势力团伙案件的被害人之一李某某及其妻子,将分别写有“廉洁高效、倾心为民”、“公正执法,为民解忧”的两面锦旗送到我院政治部及刑庭曲宁法官手里,表达了其对于我院打掉以蒋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保障了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平正义的感谢之情。
被告人蒋某某等十一名成员恶势力团伙案件,经过我院刑庭的努力,于2021年5月进行了宣判。判处蒋某某等十一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采矿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刑期。该恶势力团伙,盘踞辽中多年,以经营KTV及经营沈阳市远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纽带形成较稳定的恶势力团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强行侵占被害人李某某的厂房,在当地造成了极恶劣影响,民愤极大。对该团伙的打击,是我院扫黑除恶活动开展以来的又一次重大胜利,是让人民群众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平安感的做出了积极努力,同时,也是对黑恶势力的极大震慑。
自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苏家屯区法院全体干警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忠诚于党,筑牢司法之魂,强化宗旨,保障公平正义,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法院各项工作,坚持履行好维护以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不断谱写新时代法院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