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简介 > 法官风采
苏家屯区人民法院王洪敏同志事迹
  发布时间:2022-02-18 14:16:32 打印 字号: | |

王洪敏,女,1983年12月出生,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现任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林盛法庭法官。该同志自2013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兢兢业业,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从不争名夺利,不计较个人得失,任劳任怨,扎实工作,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因工作业绩突出,曾荣立个人三等功,并获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王洪敏同志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时刻铭记公平公正司法,力求每个案件都让人民群众满意。尤其在2021年林盛法庭只有其一名女法官的情况下,勇挑重担,不怕苦累、甘于寂寞、冲锋在前,毫无怨言。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审理的案件中很大一部分与当事人人身密切联系,当事人往往情绪激动。她充分发挥女法官的细心、耐心优势,并且不畏路途遥远、不畏严寒酷暑到田间地头勘查,到老百姓家中进行走访,开拓调解工作新思路,法理情并重,妥善处理了大量的邻里纠纷、家庭纠纷,为维护辖区稳定做出了贡献。曾经承办一起高空抛物案件,该案原告为一名上学路上不幸被临近小区所抛出的碗砸伤的5岁女童,被告为两位70多岁的老人。庭审中,女童父母向法庭提交了一段监控记录的视频,视频模糊显示事发时确有一物从两位老人窗前掠过,但两位老人辩称由于身体状况不佳,断无可能实施抛物。双方情绪十分对立,女童父母倍感气愤,两位老人又觉得十分委屈。面对该情形,王洪敏同志与团队成员多次在严寒中到现场查勘,并实际到两位老人家中进行抛碗模拟试验,通过试验观察如碗从被告家中扔出,其落地的可能范围。经多次试验后,王洪敏同志内心确认涉案的碗并非被告所扔,所为者另有其人,如若不能锁定抛物者,则需将所有可能实施抛物的住户列为被告,但该事发小区系红菱煤矿家属区,人员流动大,核实住户难度很大。面对此情此景,王洪敏同志不畏困难,凭借着对当事人负责,对案件负责的担当与勇气,深入社区向社区工作人员核实可能实施抛物的几栋楼内住户人员的身份信息,而后挨家挨户进行排查。功夫不负有心人,就在与住户沟通及检查中发现了真相,最终找到了真正抛物的人。为了使矛盾能够得到充分化解,王洪敏同志主持实际侵权人对女童进行了赔偿,并协助女童父母向两位老人进行了道歉,最终三方之间的矛盾得以化解,各方当事人的利益都得到了维护。

王洪敏同志在法庭从事基层民事审判工作,她深知所承办的每一个案件虽然有的看起来是些鸡皮蒜皮的小事,但处理结果是否公正,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为此在日常审判工作中,她自觉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恪守法官职业道德,自重、自警、自省,不为金钱所动,不为亲情所惑,不为权势所屈。自参加工作以来没有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王洪敏同志始终追求在工作中实现自我价值,淡泊名利,她常说,既然选择了审判事业,就应当有为法治献身的决心,甘心为法治之路当一颗默默无闻的铺路石。王洪敏同志凭着自己的满腔热情和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践行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理念,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中严谨负责,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认真履行基层法官的神圣职责,诠释公正为民的法官形象。

 

 

                            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2022211


 
责任编辑:刘艾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