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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相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3-20 10:35:15 打印 字号: | |

   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降低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及当事人的诉讼权益,现将我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需办理立案申请的,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并登录“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辽宁”,经认证后进行网上立案(含执行);经全国律师身份认证平台认证授权后的律师,可在互联网或手机浏览器上登录网址http://lspt.court.gov.cn,进入“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即可办理立案(含执行)。

二、不便网上办理的建议选择邮寄方式,将立案申请材料邮寄至本院。来信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白松路66甲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邮编:110000,民商事立案材料写“立案庭”收,执行立案材料写“执行事务中心”收。

三、拟到我院进行信息查询、多元调解、手机阅卷、网上信访等诉讼服务事项的当事人,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并登录“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辽宁”,进行网上办理;经全国律师身份认证平台认证授权后的律师,在互联网或手机浏览器上登录网址http://lspt.court.gov.cn,进入“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即可办理。

四、因受疫情影响,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参加诉讼活动可以申请线上开庭、也可以向法官申请延期审理。

五、拟到我院办理上诉、递交材料等事项的,应先与承办人员电话联系,倡导通过邮寄等方式递交相关诉讼材料。

六、有信访需求的群众可通过来信、来电、网上信访等形式反映诉求。来信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白松路66甲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信访中心收,邮编:110000;网上方式:搜索并登录“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辽宁”微信小程序即可办理。

七、自2022年3月19日起,确需到我院进行线下诉讼活动的,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安检人员扫码、测温和登记管理,出示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本院将根据实时疫情状况调整本院防控要求及措施,请积极配合。

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联系电话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现场立案预约:024-89469835(民商事);024-89469983(执行)

网上立案咨询:024-89469702(民商事);024-89469983(执行)

信访接待中心:024-89469818

查阅档案预约:024-89469789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9日


 
责任编辑:刘艾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