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关于打击治理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要求,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近日,苏家屯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公开宣判一起涉养老诈骗案件。
2016年1月至2020年1月间,被告人那某在沈阳市苏家屯区十里河街道等地,谎称可以为他人办理工作、社会养老保险等,实施诈骗9起(其中李某某、金某某为老年被害人),涉案金额人民币近百万元。
被告人那某在以为他人办理工作为由实施诈骗的同时,发现部分被害人的父母均年迈,没有养老保险,便觉有可趁之机,再次对被害人的父母谎称可以帮助办理养老保险,实施犯罪行为。
此外,被告人那某对年迈群众通过封建迷信的方式实施诈骗行为,2019年夏季的一天,被告人那某谎称有人要抓走被害人曲某甲儿子曲某乙的魂魄,在取得被害人曲某家信任后,那某告知曲某甲破解的方法是要用钱压在上海市的一个寺庙一年才能破灾,诈骗曲某甲人民币40000元。2020年冬季的一天,被告人那某谎称被害人曲某甲去世的奶奶要带走曲某甲和其母亲路某某的魂魄,骗取被害人曲某甲信任后,被告人那某于2020年12月22日收到被害人曲某甲微信转账14000元及现金15000元,共计29000元的“破灾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诈骗罪。且那某实施诈骗过程中涉及多名老年人,并不能说明诈骗钱款去向,认罪态度差,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责令依法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老年人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应当到有关部门、专门网站、社区、村委会了解相关政策,到相关部门的办事窗口、平台依法依规办理,子女找工作期间应当到正规的招聘网站或者招聘会进行应聘,或者直接到用人单位洽谈,切勿轻信他人。对于所谓的代办养老保险、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等要提高警惕,涉及金钱交易的要和亲友商量,不要投机取巧,不搞封建迷信,避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使自己血本无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