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下午,苏家屯区法院召开2021年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国、省、市法院院长工作会议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表彰2020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总结回顾2020年取得的工作成绩,全面部署2021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海涛主持。党组书记、院长王文革出席会议并讲话。全体院领导及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海涛宣读了《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关于表彰2020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对在2020年度忠实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的优秀干警进行表彰,以崇尚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院干警在2021年砥砺奋进,奋发有为,取得更优异成绩。
会议指出,2020年,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落实统筹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忠实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狠抓审判质效,夯实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全体干警全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审判执行任务异常繁重的情况下,勇于担当、砥砺奋进,在保障服务大局、全力执行攻坚、提升审执质效、践行阳光司法、建设智慧法院、促进矛盾化解、规范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均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省法院实现省委提出的“整体进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三年为期奋斗目标的深化之年,更是沈阳市两级法院开拓进取,实施“5634”高质量发展建设规划,努力创建“全省标杆、全国一流”法院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意义深远。我们要全面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充分认识自身的新定位、新要求,实现法院工作的新推动和新发展。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及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方向,做到六个“始终坚持”: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题;始终坚持“五个一流”的建院目标;始终坚持执法办案这一主责主业;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始终坚持深化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大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积极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深化法院管理年”、“智慧法院建设应用年”活动,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力推进全市法院“5634”高质量发展建设规划,服务发展大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为苏家屯区“十四五”规划高起点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努力实现沈阳法院“全省标杆、全国一流”的既定目标贡献苏区法院力量。
会议对区法院2021年工作任务进行统筹分工,在加强政治建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彰显公正司法、提升执行工作水平、深化司法改革、构建阳光司法机制、落实司法为民、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推进队伍建设十个方面做了细致部署,并强调,全员干警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和上级法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各项工作部署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区“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