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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维权难? 苏家屯区法院“示范庭”为您准备“维权指南”
  发布时间:2023-09-15 15:56:23 打印 字号: | |

苏家屯区法院紧扣“示范庭”活动“坚持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的要求,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公开庭审的示范引领作用,于9月14日选取一件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开展“示范庭”庭审观摩活动,于公开庭审中体现鲜明价值导向,倡导形成健康良性的劳务关系。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普通劳务者代表参与庭审观摩,并召开座谈会。苏家屯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丹凤参加活动并主持座谈会。

示范庭选取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作为公开庭审案例,由苏家屯区法院林盛法庭青年法官、党员法官工作站党员法官付裕独任审判。庭审中,付裕有序开展法庭调查,精准捕捉案件争议焦点,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审理程序严谨流畅、环节紧凑、条理清楚、重点突出,展示了审判人员专业的法律素养与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尤其是在审判中对证据的有效性、采信原则等进行了详细展示和释明,并完整展示了证据质证、证人提供证言和双方律师围绕证据及争议焦点的“控辩对垒”过程,生动展示了在劳务纠纷案件中证据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加强自身权益意识,避免劳务纠纷的示范导向。

庭审后,法院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务人员代表同主审法官进行座谈。座谈会上,法官针对提供劳务人员,尤其是60岁以上提供劳务者的权益保障及用工风险进行了详细深入的阐述,从提供劳务者的自身权益保护及接受劳务方如何通过购买保险等方式防范双方损害风险等方面,为提供劳务者和接受劳务方展示了一份完备的“维权指南”,同时呼吁提供劳务方在提供劳务时应保护自身安全,切不可粗心大意,接受劳务方应事前对提供劳务者的工作能力水平进行评估,事中进行监督指导,做好安全保障措施,防患于未然。

参会代表委员及劳务者代表表示,在现实生活中,常常由于当事人缺乏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赔偿主体难确定等原因,导致此类纠纷存在较为普遍,且双方均维权困难,通过本次示范庭审观摩活动,直观的明确了在劳务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了解到防范化解类似纠纷的方法,对形成良性劳务关系,保护劳务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有着积极作用,希望法院针对多发、疑难的类型案件多做“示范庭”活动,提升群众法律意识,通过普法宣传“治未病”,将纠纷化解在萌芽。


 
责任编辑:刘艾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