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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丢”的青春!23名平均年龄不到21岁被告人因电信诈骗获刑
  发布时间:2023-12-29 15:51:25 打印 字号: | |

      网络购物需谨慎,二手手机网上买价格超便宜……背后却暗藏着套路满满的骗局!

      23名平均年龄不到21岁的年轻人,成立网络公司,通过二手平台贩卖低价手机的方式,诱导买家步步上当,骗取购机款,谋取高额利益……

      12月23日,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汪某某、毛某某、韩某等23人大型电信诈骗罪一案。沈阳市法院法警支队领导亲自现场指挥,全程给予警力支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参加诉讼。被告人亲属和部分被害人旁听了庭审。该案是迄今为止区法院审理的涉及被告人人数最多的案件。

经查,被告人汪某某、毛某某、韩某预谋以成立网络公司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获取在二手交易网络平台开设网店的资格,并由被告人汪某某联系货源、招聘人员,被告人毛某某负责收款、发工资、招聘人员,被告人韩某负责记账,并雇佣被告人惠某某、张某某、王某某等人作为销售人员,形成分工明确且有公司外壳的电信诈骗组织。该组织通过在闲鱼、转转二手交易平台发布苹果(国行)手机销售信息,以低价诱导被害人购买后,向被害人邮寄货不对版且包含锁屏密码的苹果(美版)手机,在被害人发起售后程序后借机骗取钱财。部分被害人收到手机后联系销售人员索要锁屏密码时,“销售人员”便以事先准备好的话术引诱被害人先确认收货交付货款,从而获得诈骗款;部分被害人在发现货不对版后,要求退换货,待手机寄回时,“销售人员”用事先准备好的虚假的检测报告欺骗被害人手机已损坏,后以回收损坏机名义,仅退给被害人部分“回收款”,差价款被该团伙据为己有。获得赃款后,团伙内按照约定以“给予销售人员返利”的形式进行分赃。仅5个月,该团伙便骗取金额34万余元。

本次庭审中实现了律师全覆盖,庭审前主审法官王英驰通过庭前会议与被告代理律师进行详尽沟通,充分落实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刑事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的文件精神,切实在严厉打击犯罪基础上尽最大努力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

王英驰法官围绕本案犯罪事实组织了严密的法庭调查,依法开展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法定环节,充分听取公诉人和辩护人的意见及被告人最后陈述,庭审过程威严、规范、有序。所有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自愿认罪。

12月27日,该案依法公开宣判。主犯汪某某、毛某某、韩某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年八个月、三年八个月,其他涉案被告人判处六个月至三年有期徒刑。

王英驰法官表示,本案为年轻人假借现代网络科技平台为犯罪工具开展的电信诈骗犯罪,具有典型教育警醒意义。在审判中,我们本着尽力追赃挽损,积极挽救迷途青年人的初衷,在被告人充分认识自身错误,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基础上,在量刑时均充分考虑每一名被告人的从轻、减轻情节,作出了既公正又有教育作用的判罚。

      区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王忠友副院长表示,很多年轻人初入社会,求职过程中对诈骗团伙鉴别意识不强,并容易受到高额回报、低劳动付出的诱惑,逐步由“被骗者”变成“骗人者”,陷入犯罪迷途无法自拔,付出了本该绚烂绽放的青春。通过本案更要提醒年轻人求职一定要提升就业能力,用高质量劳动成果换取更高报酬,远离诈骗陷阱,以防误人害己。区法院将以本案为素材,面向辖区内各学校和教育机构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以鲜活案例保护未成年人和青年人合法权益,树立知法学法畏法敬法的法治意识,保护自己的同时也坚决不做违法犯罪的“帮凶”。


 
责任编辑:刘艾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