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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创新项目|“含金量”高!——区法院到沈阳市第三十中学讲授“开学法治第一课”获赞
  发布时间:2024-09-02 18:35:17 打印 字号: | |
近日,苏家屯区法院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在苏家屯区挂职锻炼的俞圣杰、白志晖、李佳航三位同志,到沈阳市第三十中学为正在军训的高一新生讲授“开学法治第一课”,传播法的价值,分享法学思维,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获得师生集体点赞。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忠友参加活动。



课上,三位同志充分发挥自身深厚法学知识素养和丰富工作经验,从我国法治的近现代发展史讲起,反思历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同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涵,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将法治种子根植同学心中,点亮法治理想。接下来,以“拒绝校园欺凌 在阳光下成长”为题,详细讲解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危害及应对方法,尤其对近来新型且多发的欺凌方式“网络欺凌”进行了详细讲解,明确“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也是欺凌行为”,教导同学自我约束、自我保护、互相关爱,并勇敢地向校园欺凌说“不”,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冷眼旁观者。最后,讲座从独特的避免共同犯罪视角,通过丰富案例讲解青少年多发犯罪类型,要求同学树立遵纪守法意识、控制情绪切勿冲动、谨慎交友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善于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远离违法犯罪。

讲台下,同学们全神贯注,兴趣盎然,对精彩的授课时不时发出赞叹。“这堂法治课‘含金量’太高了!”参训同学课后兴奋地说。“非常荣幸能够听到最高院优秀的哥哥姐姐为我们讲课,他们都是名校的博士,经历层层选拔到最高院工作,他们带给我们的不仅有知法守法的‘法治种子’,还有坚实醇厚的‘法治力量’,更有让人蓬勃奋进的‘法治理想’!”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是苏家屯区法院党建创新项目组第二组的研究课题。王忠友副院长表示:“我作为这个课题的牵头人,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带领团队通过更多同学喜闻乐见的形式,发掘优秀资源,进一步加强院校沟通交流,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面向辖区内青少年开展丰富多彩、切实有效、一举多得的普法宣传活动,联合团区委、区教育局及学校共同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及保护工作,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让权益保护更深更实。”





 
责任编辑:刘艾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