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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创新项目|“我宣誓,做文明学生!”苏家屯区法院参加雪莲街小学“开学第一课”活动
  发布时间:2024-09-03 18:39:40 打印 字号: | |

9月2日,在开学第一天,苏家屯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忠友,刑庭法官助理李禹佳到苏家屯区雪莲街小学参加“防欺凌筑安全校园 守交规护平安出行”为主题的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为同学们讲授“开学法治第一课”。该活动由苏家屯区教育局、区法院、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苏家屯大队及雪莲街小学联合举办。



李禹佳在现场展示揉皱的纸张,并将无法复原的痕迹比喻成校园欺凌给受害者带来的伤痛,生动直观地诠释了校园欺凌的危害,给现场同学留下了深刻印象。她透过丰富的实际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小学时期多发、易发的校园欺凌行为,同时分享了防范和应对校园欺凌的方法,鼓励同学发现校园欺凌时要及时报告家长、老师或者警察,勇敢维权,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王忠友副院长语重心长地通过孙悟空的故事和生活化的场景,让孩子们轻松理解了法的价值—自由、秩序、正义。他表示,开学第一课和大家分享法的价值十分重要,“自由、秩序、正义”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权利、规范行为的标尺、追求崇尚的价值,同学们在学校不仅仅要学到丰富的知识、练就强壮的体魄,更要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明是非、知善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授课结束前,王忠友副院长带领全体学生一起郑重宣誓:“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向不良行为习惯说不,提高法治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做文明学生、做合格公民,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嘹亮的誓言在操场上回响,清脆的童声清澈而掷地有声,法的价值已经在他们的心灵里生根发芽,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将成为他们有力的护甲。

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惩处、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也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的必然要求。区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以更丰富的形式、更过硬的措施、更高质量的普法教育为青少年护卫健康成长的一片蓝天。



 
责任编辑:刘艾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