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创新项目|刑事法官开讲:“校园欺凌”与犯罪
发布时间:2024-10-13 14:34:23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10月11日,苏家屯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王英驰为沈阳市青松中学全体高一新生讲授以“拒绝校园欺凌”主题的法治课,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促进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防治。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王忠友参加活动。
课上,王英驰通过真实案例向同学们讲述“校园欺凌”与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刑事犯罪的关联关系,用他丰富的刑事审判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基础从刑事犯罪预防角度为高一新生上了一堂既接地气又有很强预防意义的法治课。一个个因情绪失控、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由校园欺凌发展为刑事犯罪的案例,一个个因校园欺凌失去了生命、健康和自由的被欺凌者和加害人,让同学们深受教育,明确了“校园欺凌”的严重危害。
“‘校园欺凌’行为破坏了和谐的校园环境,“欺负”人的和被‘欺负’的同学都可能付出惨痛代价,我们要坚决抵制‘校园欺凌’用正确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课后,高一新生表示对课程内容印象深刻,清楚认识“校园欺凌”的危害并牢记应对方法。
王忠友副院长表示,本次讲座是区法院党建创新项目第二项目组“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巡讲计划的一部分。这次巡讲组织了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优秀青年刑事法官为高中学生上课,主要面向14到18岁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青少年讲解“校园欺凌”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例,用警示达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目标,课后反响很好,警示预防效果很强。高中阶段是青少年价值观、人生观形成的重要时期,我们针对高中学生的特点,设计了以警示教育为主题的防范“校园欺凌”课程,得到了预想的实践效果。日后将根据学生年龄特点、校园文化、学习情况等因素设计更多“有的放矢”的巡讲课程,让防范“校园欺凌”课程走进更多学校,让更多青少年知法于心、守法于行,用法治意识遏制“冲动魔鬼”,维护“和谐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