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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创新项目组|化解土地纠纷,要到村里去!
  发布时间:2024-12-03 16:55:36 打印 字号: | |
临近年末,派出法庭的土地纠纷案件又多了起来。


苏家屯区法院林盛人民法庭、陈相人民法庭在11月均立案多件涉土地纠纷案件。党建创新项目组第五组组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丹凤为此组织了项目组专题党日活动,要求法庭党支部按照“三零”工作要求,发挥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相结合的优势,联合街道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和村集体成员,走进田间地头,尽快妥善化解纠纷,让村民过上和谐祥和的新年。她对支部党员殷殷教导:“化解土地纠纷,要到村里去!”


林盛人民法庭庭长刘芳、陈相人民法庭庭长年浩迅速组织庭内党员对近期收到的土地纠纷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制定工作方案,并分别带队到沙河街道长岭子村、陈相街道蛇山村开展集中纠纷调解工作及普法宣传工作。

现场核对台账



在长岭子村,刘芳庭长和龚会法官在村委会详细核对涉纠纷土地台账,并和村民一起确认细节、了解情况,并现场厘清法律关系,组织调解工作,并向村民展示前期实地勘验土地的测绘APP记录,让村民“看得清、听得明、想得懂”。



在蛇山村,年浩庭长集中对村民的土地合同和其他纠纷相关证明进行现场核对,并就土地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并现场解答村民法律咨询,分析土地纠纷法律关系,引导村民在事实基础上依法和谐化解纠纷。法官任陆浩实地走访村民和涉纠纷土地情况,明确证据材料和台账上的土地详细位置及流转信息。


经过努力,两个村的多起土地纠纷均已梳理完毕,纠纷双方对争议的土地及承包关系均做到了“心中有数”。很多村民表示“感谢法官、街道领导到村里来专门处理土地纠纷,有‘明白人’到家门口普法,让我们也做上了‘明白人’!”


第五项目组组长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黄丹凤


土地纠纷涉及农民最关心、最看重的生产要素,直接按照程序审理,难以“祛根”,并不是化解纠纷的最优解。第五项目组选题“诉讼服务从人民调解开始”,就是明确真正好的诉讼服务是让群众形式上感受到方便,心理上感受到“通透”。作为人民法庭,更多的在司法调解中结合人民调解,联合街道、社区、村屯网格员和人民调解员,用法律的温度和力量,高效稳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展现法院在解决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作用的有力实践。

 
责任编辑:刘艾琳